5.26.2008

開放問題論證

後設倫理學(meta-ethics)裡的自然主義(naturalism)是描述論(descriptivism)的一支。描述論的基本想法是,道德判斷以及道德命題的內容,是對於世界的狀態的描述,而非對於說話者的情感、立場或態度的表達。而描述論之下的自然主義,相對於非自然主義(non-naturalism),主張說,當道德判斷以及道德命題被用來描述世界的時候,被描述的是世界的自然性質,而非非自然性質。

自然性質就是那些可以被自然語詞所定義的性質,例如,在這個議題上,「可達成最大效益的」或者「最受到大雄青睞的」。因此,自然主義的後設倫理學理論會具有這樣的形式︰

一個行為是善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具有p性質。
而「p性質」必須是一個自然性質,例如
一個行為是善的,若且唯若這個性質可達成最大利益。
G. E. Moore提出來的開放問題論證(open-question argument)是歷史上攻擊自然主義的論證當中引起最熱烈討論的一個。Moore的思路是這樣的︰對於任何一個具有「一個行為是善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具有p性質」這樣形式的自然主義理論,我們都可以問一個問題︰
Q. 當一個行為具有p性質,這個行為就會是善的嗎?
Moore認為,如果a正確地定義了b,那麼「x是a」和「x是b」的意思就會相同。如果「x是a」和「x是b」的意思相同,「當x是a的時候,x就會是b嗎?」就會成為一個明知故問的蠢問題,就如同「當x是沒結婚的男人,x就會是單身漢嗎?」一樣。同樣的道理,如果「具有p性質」是「是善的」的正確定義,那麼「行為x具有p性質」和「行為x是善的」的意思就會相同,如此一來,Q就會成為一個明知故問的蠢問題。

然而,Q真的是一個明知故問的蠢問題嗎?Moore認為,不管p代表什麼樣的自然性質,Q都會是一個有意義的開放問題(open question),而非明知故問的蠢問題。例如說,不僅我們可以真摯地問「當一個行為可達成最大利益,這個行為就會是善的嗎?」,事實上,這個問題還很貼切地表達了大多數人對於效益主義的懷疑。因此,Moore認為,不管自然主義端出什麼樣的「善」的定義,那個定義都不會對。

2 則留言:

  1. I think it was G. E. Moore who put forth the open question arg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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