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010

對於數學真理的超感知覺

承上文)我越來越確定經驗/非經驗的混淆是藍思博在這本書裡犯的系統性錯誤。

在第七章,他討論超感知覺(ESP,可以感知紙牌背面的符號之類的那種超能力),宣稱每個擁有足夠認知能力否認超感知覺存在的人事實上都擁有超感知覺(p.71),因為每個擁有足夠認知能力否認超感知覺存在的人也都擁有足夠智慧懂一些數學,而數學認知能力本身就是一種超感知覺︰
  1. 數學認知能力是一種認知能力,
  2. 而且它超越感官︰你知道對於每個數n,都有一個數比n大,而且剛好等於n+1,然而,你並不是利用感官知道這件事的,你不曾「看到」過數目,也不曾對於每個n都找來n個石頭,然後再找來n+1個石頭,看看後面那堆是不是比前面那堆多。
藍思博認為,根據日常的用詞,符合上面這兩個條件的東西就算是超感知覺,他說,不然要怎麼定義?你總不能把超感知覺定義成「不可能擁有的認知能力」吧?

我們當然有簡單且合理的方法定義超感知覺,就算沒有,起碼我們也確定超感知覺是對於經驗事實的感知能力,而不是對於非經驗事實的感知能力。一個沒見過單身漢的人知道所有單身漢都是男人,這算什麼超感知覺? 我對你一無所知,卻猜中你今天下載的是松島楓還是蒼井空,這才了不起。
 
看到自己喜歡的作家不停地犯同一種低級錯誤,真的是令人傷心。將來若有機會寫哲學普及書(我希望有),我一定要花一些篇幅釐清這些簡單但容易混淆的區分。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