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2010

人身威脅單身一輩子謬誤

有一種論證謬誤叫做人身威脅,簡單地說就是告訴別人,要是你不接受我的說法,下場不會太好,例如(在中世紀)「你這無神論者,小心被綁起來燒死!」

當然,人身威脅之所以是謬誤,就是因為,一個主張是否正確,跟相信這個主張的人的下場會如何不見得有關係。很多持有正確信念的人下場都不好,例如哥白尼(地球繞著太陽轉);有一些持有錯誤信念的人反而噱海,例如李欣頻

最近有個令我驚艷的發現:人身威脅謬誤有一類可愛的版本,大概長這樣:
「所以如果你有女友(假設你能夠有),或是你可對心儀的女性,你可以實驗看看,一直對她說殺動物沒關係這類的觀念,看看你會不會被扣分?記得分享成果歐!^_^然後你也可對師長(就假設他是你以後的老闆什麼的),看看你能有什麼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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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這樣:
「所以你也認為犧牲少數人的性命來拯救多數人是恰當的?」
「某種程度上是。」
「呵呵,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說,我之所以問你那個問題,只是想得到你目前的回答。如果你去應徵涉及到國家安全的職位,做心理測驗寫到這提,你答「是」,你不會被錄取,你了解嗎?你回答「是」不代表你是一個理性者,比較多證明你是一個自我中心者,你了解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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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都沒想過,在討論的場域,我們除了可以用教宗來威脅對方之外,對方的暗戀對象、老闆和面試官也都是可行選項。



Note
  1. 這段話的作者提醒我,我對她的批評是出於誤解:她沒有犯下謬誤,因為那些話本來就是要用來做人身攻擊,而非證成主張。一般來說,我對於網路討論中的發言有善意推定:預設上,我相信每個發言都是為了促進討論的進展而真誠地在提供和回應論點,而不是在罵人或折磨對方。但既然原作者都這麼說了,我願意相信她。

14 則留言:

  1. 整個討論串讀下來還挺搞笑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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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他講得也沒錯啦...

    平時有誰會想聽你囉哩叭唆講些能不能殺貓的事?就算有,講感情畢竟還是多數人的癖好,縱使有再強的論證能力我想都該識相點,少在生活中碰這類可能有強烈好惡傾向的議題

    而就討論模式來說,以訴諸經驗取代邏輯辯證來進行攻擊,往往是不擅後設思考的人在後設議題上的一貫作風。有時遇到這種情形還真囧;因為你不知道該跟他一起模糊焦點打嘴砲,還是看她不時的冒出頭提醒你:"你的論證只是詭辯/你的論證在現實生活裡是沒有實質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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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偷換論題謬誤:
    把論題從「x是不是對的」偷換成「在某個x發生的情況裡,你願不願意支持x」。例如,把論題從「犠牲少數是不是對的」偷換成「假如你是被犠牲的少數,你願不願意支持犠牲少數」。

    不相干謬誤:
    從「在某個x發生的情況裡,你不願意支持x」推論出「x是錯的」。例如,「假如你是被犠牲的少數,你不願意支持犠牲少數」推論出「犠牲少數是錯的」。

    我相信,你所說的人身威脅的謬誤之所以會看起來不大舒服是因為它同時犯了上述兩種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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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相干謬誤如果做補充的話我想還是有救的。
    只要情況沒糟糕到連救都沒得救。
    說話跟思考有時候是蠻跳躍的,還訴諸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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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是EVE本人

    我之所以會說那些話,是因為我早就知道他的精神狀況,我只是想挖一個坑讓他跳進來,另外,我只針對他本人,只要他本人胡思亂想即可。

    你文章前半段要講的跟你後半段引述我所說的話毫不相干

    1.你只引述了我一長串討論中的其中一句話,再不了解討論的時空背景如何讓我說出這些東西的情況下,你只是斷章取義(就算你有看完整串文章,也讓我覺得你在斷章取義,而且你其實沒搞懂我這麼做的原因,你只是以你習慣的那套麻煩複雜而且可能沒什麼效果的討論方式來攻擊我,卻打從心理不知道我在幹什麼)。

    2.我打從一開始就只是想做人身攻擊,嘗試一些精神折磨的新技巧,我並沒有想討論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我的行為根本就與謬誤無關,只是基於需求所產生的手法問題(縱使那個手法再你看來是謬誤,但我只重視他能造成的效果,而且這不代表我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方式其實有謬誤)。而且我所使用的猜測手法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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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VE:

    謝謝你告訴我,我新增了一個note說明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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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o EVE :

    如果我們不該犧牲少數人的性命來拯救多數人(想必也不能犧牲多數人來拯救少數人),那依妳專業的見解,我們應該怎麼回答那題呢 ?

    又,受"對付知識份子"的專業訓練是什麼意思啊 ? 知識份子何德何能需要一群人來制衡他們呢 ? (姑且幫妳把知識份子假設成妳之外的那些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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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樓上
    她會告訴你「沉默就是答案」
    就像是獵人執照考試裡那個教官那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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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to EVE :
    妳真的是在念清華大學的eve本人嗎?我覺得妳的精神折磨技巧爛爆了耶。
    對方根本不痛不癢,而妳只是在公開場合展現妳的謬誤 = 愚蠢
    小S都贏妳了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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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VE你好可憐
    看來動物保護法適時廢止或做修正,並讓虐待動物在某種程度上合法化,讓你能虐待動物一下來發洩紓緩下心情,就可能不會那麼可悲地不斷以"嘗試精神折磨技巧"的藉口來壓抑你的欲求不滿。

    喔對了,我可沒說「你總是想要幹你爸」喔!天曉得你是期望透過精神虐待來紓解什麼。以前被虐待過而不平衡?長久體制下的壓迫而累積出的壓抑?透過精神傷害他人來滿足掌控欲?以這種方式形構出你的防衛模式?耳濡目染學習下以這種方式來滿足成就感?

    嗯,不管怎樣,辛苦你了!你真的很可憐!我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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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從EVE提出的第二點看來,一是這廝壓根兒就不想做什麼理性且有意義的討論,二是這廝只想藉由某種手段來攻擊別人。如果目的只有如此,比起打一團連自己都承認沒有什麼價值的文字,罵個髒話或許會直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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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事實上,哥白尼在他的地動說發表前夕剛好過世,所以逃過了一劫。倒大霉的是後面幾個繼續宣揚他理論的傢伙,例如布魯諾和伽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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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原來EVE從頭到尾只想說廢話,那幹嘛說這麼多啊,直接說一句「你病了」不就好了www

    P.S. EVE的確不符合人文版的討論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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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某些人,例如: 年長一點的人,他們會說些道理或一些過去的遭遇,而某些得到的經驗,他們會把它放進 多年後的今天 ,但要明白 今天 所發生的事,或遭遇 與多年前或者不同! 而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性格 想法 做法,也會得到不同的回應!
    假設,一個外表比較出衆的人,和一個相對比較遜色的人,即使面對同樣處境,他們得到別人的回應,或者已有很大分別,而他們或者會根據別人的回應,來理解這件事,或自我解釋這件事,但兩人或會有不客觀,但兩人所得出結論,可能有 天淵之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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