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2012

Paul Graham的如何嘴炮金字塔


這張圖通常被稱為「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反駁金字塔),若對你來說似曾相識,八成是因為你看過網友翻譯的較早版本,或者讀了資訊人權貴上個月的文章(上圖則是我翻譯的版本,我參考阿貴的翻法並做修改)。反駁金字塔來自駭客Paul Graham的「How to Disagree」一文。「How to Disagree」把網路上出現的反駁意見,就形式而言分為七種,並一一討論。根據Graham,這樣做是希望能讓這個網路更好:如果大家能對那些對於了解彼此立場、解決爭議沒有幫助的反駁方式有所警覺,那麼網路討論的素質就有機會提昇。我當然支持此一說法,也同意Graham幾乎所有的區分和評論,但我認為文中仍有細節有待商確。此外,若你仔細看過之前的兩個譯本和原版,甚至讀過Graham的原文,會發現阿貴版大致上正確,而網友版雖然生動有趣,但大部分是錯的。以下我從金字塔底往上爬,逐一述評。


1. 辱罵(name-calling)
單獨看來很直接了當,就是罵人。不過其巧妙之處要和接下來一層對照之後才容易看出。

2. 以人廢言(ad hominem)
以人廢言和辱罵的共通點是,它們都跟被批評的主張無關,而是集中火力攻擊發言者。然而,它們之間的差別是,辱罵就只是罵人而已,而以人廢言則企圖指出,基於對手的某些個人特質(身份、學歷、個性...),我們有理由質疑甚至不相信對手的主張。例如,使用Graham自己的例子:若某篇認為國會議員的薪水應該調漲的文章是國會議員自己寫的,那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這篇文章裡的論點和佐證有可能不可靠,因為作者是利益相關人。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差別是,我們可以以人廢言而不同時罵人。指出別人是利益相關者所以言談可能不公正,這不代表你真的貶抑了他,因為你可能同時認為他無意欺瞞,只是考慮到他的身份和動機,你判斷他比旁觀者更有可能不自覺地做出不中肯的判斷。

從這裡你可以看出,以人廢言並非總是完全沒道理。因此我不同意Graham在這裡的論點,他認為以別人對討論涉及的主題缺乏權威來反駁是一點力道也沒有的,因為,對手的缺乏權威能構成反對的理由,僅當他因為缺乏權威而在論述時犯了錯,然而,如果你認為對手真的犯了錯,應該直接指出來,而不是單單說他缺乏權威。我認為這個原則實際上行不通,因為現代討論的議題涉及太多我們沒有能力判斷對錯的領域,這些議題不見得真的沒有對錯可言,但我們常常因為缺乏專業知識而無從置喙。在這時候,若沒有其它協助判斷的資訊,作者的能力或利益關係當然足以提供你理由決定要不要相信他。你應該質疑立法委員提出的立委調薪案是否真有必要,你不應該依照某個國中生網友的指示更改自己的感冒藥處方。作者的個人特質本身不太可能足夠推翻他的主張,但常常有機會提供我們質疑他、不把他的發言納入自己的信念系統或行為考慮的好理由。

最後,考慮上述分析,網友版把「ad hominem」翻成「偏見」顯然不恰當,而例子雖然好玩,但也不公正。不過我猜該譯者應該是只看過金字塔圖而沒有閱讀Graham的原文,考慮到這張圖解的說明力本來就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犯下這個(以及下面提到的其它)錯誤是情有可原。

3. 批評語氣(responding to tone)
批評語氣和金字塔的前兩層一樣,把砲火指向對手的論點之外的東西,不過比起前兩層,它離目標稍微近了一點,它針對的是對手表達論點時秉持的語氣。說話的語氣好不好和內容有沒有道理無關,這大家應該都同意。所以批評語氣可以算是一種完全失焦的反駁,在交鋒價值上跟辱罵類似,但比以人廢言還糟。

4. 反對(contradiction)
在這一層,反駁者終於真正接觸對手的論點,但也只是簡單地宣告自己不同意,而幾乎沒有提出任何理由或論點。網友版把它表達成「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這不正確,因為要避免自己的反駁成為contradiction,你只要在表達立場之外多少列出一點理由支持自己就行了,你不需要「證實」自己的意見。網友版的問題在於,把contradiction表達得比Graham想要的還,這個錯誤也同時呈現在它的例子裡。

5. 駁斥(counterargument)
counterargument和contradiction的差別在於,前者比後者多附了支持的理由。當然,這些理由不見得有效,而Graham也提醒我們,在實際情況下,舉出counterargument的反駁者對對方主張的理解常常是錯的,因此即使附帶的理由都有說服力,也無法構成有效的反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說反駁者是在打稻草人
網友版把counterargument解釋成「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數據或事實當做證據」,這明顯錯誤,根據Graham,就算反駁者用來支持自己立場的理由不是數據也不是事實,他依然可以算是提出了counterargument。你可能會問,為什麼Graham要把counterargument定義得那麼廉價,在我的理解下,這個問題涉及他寫文章的初衷和預設的讀者,留待後面討論。

6. 反駁原文(refutation)
refutation的特色是在反駁時引用對方的文章。引用會花掉一點時間,但通常有助於確認目標。當然,有引用並不代表我的攻擊不會失焦,因為我對引用段落的理解不見得正確,甚至在引用時可能就不自覺斷章取義了。再者,就算我沒有搞錯那些句子的文義,依然有可能做出沒有價值的攻擊,因為,如果我引用的段落在對手的整個論述裡並不重要,他甚至不需要在乎我的攻擊是否正確。
再次地,網友版把Graham的立場理解得太強。根據Graham,反駁原文並不要求反駁者必須真的指出對手的錯誤或矛盾,他的條件很簡單:只要有引用就行了。

7. 反駁主要論點(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
在這一層,反駁者不見得要引用對手的句子,但至少必須針對對手的主要論點反駁,並提出理由支持。當然,就如同前面的所有層,Graham並不要求反駁者提出的理由要有道理。在此你可以看出,網友版還是把Graham的主張理解得太強,要做到反駁主要論點,Graham不要求你必須「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你只要真的能挑到人家的主要論點,並且說自己不同意,這就成了。

前面提到,有人可能會抱怨Graham提出來的要求都太廉價,太容易達成以至於就算我做到了也沒辦法保證我的反駁有什麼道理。例如,根據Graham,我只要宣稱我不同意對方的想法並且提出理由,就可以上到第五層,若我引用了對方的說法,可以上到第六層,而如果我抓到的論點是人家的主要論點之一,我就站上了第七層。然而,這些「成就」本身顯然都和做出成功有道理的反駁有一段不小的距離:在第五層,我對人家的理解可能不正確,在第六層,我挑到的段落可能一點也不重要,在第七層,我舉出來反駁對方的理由可能超爛。在這種情況下,Graham的區分有什麼價值?

我想,這個寫作策略應該是著眼於Graham的初衷。他想要提出一套容易理解、上手快速並且對網路溝通有初步助益的方法。要完整地評價別人的主張是困難的,尤其是當論述錯綜複雜的時候。有建設性的網路討論倚賴的批判思考和表達能力之深入和多樣,我相信至少需要花費大學四年來訓練,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可能看了很多批判思考書,研究了很多謬誤,但在討論上的表現依然不理想。著眼於當前網路溝通的景況之野蠻,若你希望自己能以一篇文章立竿見影提昇這些討論的品質,你該做的不是向大家介紹謬誤有哪些、如何辨認,或者要如何鋪陳才能把自己複雜的想法講清楚,而是弄出一套只要人家看懂了馬上就能照做的東西。我相信Graham的目標就是這個:若一個人用心記住在反駁時把目標放在別人的主要論點而非語病上、用提出理由取代人身攻擊、必要時引用對方的說法...那麼他參與的討論就容易聚焦,他的討論能力也容易隨著辯論經歷而進步。

Graham介紹的東西不深奧,設定的成就很容易達成,因為好懂和易做都能增加真正影響別人的機會。網友翻譯的版本沒有弄對Graham的想法,甚至加上「嘴炮王」、「別在網路上嘗試攻擊態度以上的等級,你只會浪費時間」這樣的註腳,若這不是在反諷,則與Graham的寫作初衷完全背道而馳。(旁邊的「辯論社」、「優質論文」標籤則是貽笑大方)

當然,我並不主張有了Graham提供的辦法之後我們再也不需要閱讀討論謬誤或理論分析的文章。雖然我主張實戰是培養批判思考能力之必須(這就是為什麼這裡有推論練習),但若別人有好兵法,也沒道理不參考一下。哲學哲學雞蛋糕的論理分析文章大多在論理方法分類,此外,之前做的有建設性地回應網路留言流程圖,算是反駁金字塔的進階版本,也可以參考。

15 則留言:

  1. 如果用飛鏢盤來取代金字塔也滿有意思的。畢竟金字塔有一種鍛鍊反駁的過程非得經歷最低等的嘴砲的那種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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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個小意見,五年有期徒刑是指綁住對方跟你在一起嗎?即是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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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Vincent:
    原來如此,我覺得用飛鏢盤應該是滿有趣的,只不過以同心圓為階層,文字編排就多了一點挑戰性。

    烈火:
    我本來的意思是上了小女生然後被判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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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Graham說的簡單,但如果PTT或論壇上的討論都在第六第七層,那整個討論水準會比現在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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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我找到知心好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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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多鄉民喜歡用refutation,不過其實只是在透露自己理解能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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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好,我之前曾有設計一套討論區程式,從介面上幫助人們聚焦於真正問題的想法,例如可以從一個議題中拉出子議題、了解每個議題採用了或者暫定了哪些前提等等。但我對討論的流程與常態不夠了解,或許需要閱讀一些真正的研究(我想PTT是個好的實習場地,但畢竟需要更系統性的東西)。最後這張大圖又喚起了我的回憶;想請問你是否能夠提供一點索引,讓我更深入這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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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好,我覺得你這篇寫得很好,請讓我轉貼,謝謝!(轉貼不改文+標明出處+附原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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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五年有期徒刑 .....哎呀我的朋友就在那小女生上大學就.....完全光源氏補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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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大大你好
    我想要將大大你的文章的那兩張圖轉貼!!
    然後我會附上原網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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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補充一下,這是棺木叔叔的FLASH遊戲所用的改圖。
    http://s859.photobucket.com/user/mystery_us6/media/whatthehell06.png.html?sort=3&o=126
    http://hanyang8.myweb.hinet.net/games/epic/SmackTalkK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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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Graham自己的例子:若某篇認為國會議員的薪水應該調漲的文章是國會議員自己寫的,那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這篇文章裡的論點和佐證有可能不可靠,因為作者是利益相關人。
    我無睇原文 但就咁睇我唔覺佢有咩講錯
    你攻擊人時只提及對方身份學歷的確係低劣手法
    但當你提出時 並講出該身份如何牴觸佢既觀點理據時 你就係用緊"反駁主要觀點"
    係兩個好唔同既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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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以人廢言放在批評語氣之下的原因,大概是因為Graham講的是討論本身而非事後是否要全盤相信。以此看來,你針對這點的反駁只是在打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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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可以分享您的圖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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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你的論述沒有對「權威」做明確定義,所以是無意義論述,權威=本科生?or 該科系的佼佼者?
    用同一本課本考同一張考卷,有人20分也有人可以滿分。學歷無法作為能力的保證,跟天賦也毫不相干。
    「實事求是、客觀理性的探究精神」是做學問絕對正確且必須遵循的核心原則、心態,但如果具備上述精神就不會因人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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