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2013

駭客任務養雞場的道德問題

我相信許多人看過WIRED翻譯的這個點子,皇家藝術學院建築系的學生Andr Ford發想能使用最少空間養殖最多雞肉,同時又兼顧雞隻權益的方法,就是把移除腦子的雞像駭客任務發電系統那樣固定在層層架子裡。

根據Ford,雞少了腦子之後,可以帶來很多好處。對人來說,無腦雞不會運動,所以成長所需的空間成本降到最低:差不多就是牠的體積。對雞來說,去除了大腦之後,牠們就再也不會感到痛苦、恐懼或壓迫。

WIRED的報導刊出後,不論在中文還是英文頁面,都引起爭論。顯而易見大部分人覺得把去掉腦子的雞疊起來養實在有夠噁心,也有人認為Ford並非認真提出這個方案,而是要藉由可怕的假想情況來諷刺牲畜在現實中其實好不到哪去的處境。

道德思辨心理測驗

Ford在他作品網頁的Q&A裡強調這個點子是很務實的方案,不是為了諷刺現實。當然,Ford同時也樂見人們因為這個發想而開始反思自己的飲食選擇。

就像台鐵淫趴和虐貓案件一樣,這個無腦雞養殖方案確實很容易引出人們的道德反應。然而,這並不代表這些當下的判斷都有道理。比較健康的態度,我想,是把這份報導當成心理測驗,測試看看自己對於照個道德情境,能想得多深入、為自己的想法提供幾分辯護。

好噁心!

許多人面對無腦雞方案的第一反應是「好噁心」。這個反應很正常,但如果我們就此決定道德立場,那就太粗糙了。

首先,在多元社會,我們難免會碰到一些事情讓自己覺得很噁心,但同時我們又承認大家應該要有做那些事情的自由(以我自己為例:算數學、讀勵志書、肛交)。如果對特定行為的噁心感,就足以成為這些行為有道德缺憾的證據,那這個社會將變得很不自由,每個人都會被別人的口味綁手綁腳。

再來,就算某些噁心感真的暗示了該行為有道德問題,在實務上,我們也不可能僅僅依靠「可是我覺得很噁心啊」來和跟自己立場不同的人溝通。

真實傷害

一個從主觀的「噁心感討論」當中脫離的方法,是試圖指出,我們討論的行為會對誰造成傷害。

Ford會喜歡這個討論轉向。你可以想像他搶著回答這個問題,並且強調說,跟傳統養殖方法相比,無腦雞方案可望替雞避免多少傷害:這些雞不會再因為身處擁擠的場合而倍感壓力出現啄毛等現象;牠們甚至根本不會感到痛苦。當然,像駭客任務的電池一樣層層堆疊疊,看起來是有點噁心,但這顯然已經超越少了腦袋的雞能理解的美感層級。

是的,根據Ford的假設,無腦雞方案確實可以避免傳統養殖對雞造成的大部分傷害。(你當然可以批評說,現有技術不可能完整達到Ford期望的效果,不過我們在這裡主要關注的是,若無腦雞方案能實現,會造成哪些道德問題,而不是無腦雞方案是否能夠實現)而這種傷害避免,也大致符合一般人對於動物福祉的理解,這應該就是為什麼在報導下面有讀者回應說「我是素食者,看了這篇東西之後,我覺得如果要我吃這種肉,我可以接受。」

然而,這些傷害的避免,真的就是我們在考量雞應該受到的待遇時,需要考量的全部東西了嗎?

不能要求更多嗎?

Ford的想法簡單來說是這樣:

  • 傳統養殖方案對於雞來說是傷害,因為這些方案會造成一些結果,而這些結果會以痛苦的形式被雞給感受到。
  • 如果把雞感受痛苦的能力關掉,他們就,嗯,不會有痛苦了。

然而,這好像不是標準的拯救生命方案,不是嗎?如果你要拯救被家暴的小孩,你應該不會選擇摘掉他的大腦。即便如此一來確實可以阻止他繼續感受到的所有痛苦,但他應有的其它東西,諸如選擇的自由、人生規劃…也一併失去了。

不過,小孩跟雞可以這樣拿來類比嗎?我們現在面對的,是動物倫理討論中最艱難的部份之一:在「避免痛苦的權利」之外,動物是否還應享有更多?可以確定的是,考慮到人和動物認知能力、對自己生命期望能力的差異,一般用以支持人類自主性和生命規劃權利的說法,在沒有進一步說明之前,恐怕難以直接沿用去支持動物也應該要享有比「免於痛苦」更多的權利。

有些人會援引英國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公布的動物五大自由,來支持動物權利確實應該延伸,他們認為動物享有:

  • 免受飢餓、營養不良的自由
  • 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
  • 免受痛苦及傷病的自由
  • 依其本性行動的自由
  • 免受恐懼和壓力的自由

考慮這五大自由,你可以理解抽象概念的概括力道之強:基本上除了第四點之外,其它四項自由基本上都是在保護動物「免於痛苦的權利」。

因此我們需要問的是,著眼於第四點,我們需要保護的重要的動物福利,到底是什麼。

本性?

有一種理解是,「依其本性行動的自由」依然是在保護動物「免於痛苦的權利」:為什麼要讓動物可以依其天性行動?因為如果不這樣,動物會痛苦。在這種理解底下,對於無腦雞方案底下的雞來說,是否擁有第四項自由,其實不重要,因為就算不「依其本性行動」,缺乏感知能力的牠們,也不會因此受苦。

然而,「依其本性行動的自由」還有另一種理解:每種動物都有牠本質上(naturally)應該要有的樣子和動態,如果基於某些理由牠沒辦法成為那個樣子,那麼不管牠自己知不知道這件事情、會不會因此痛苦,這在道德上都還是會構成缺憾。對於直有這種立場的人來說,「無腦雞」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違反自然的事情,這件事情對道德的侵犯,就算考慮到無腦雞方案可以避免的那些痛苦,也難以彌補。

這種對於物種本質的道德地位的理解是否有道理,還有許多釐清和討論空間。我自己的猜測是,這種說法恐怕在釐清哪些物種「本質上應該要是什麼樣子」時就會遇到問題。以無腦雞為例,「本質論」會主判斷有腦、能自由奔跑才是雞應該有的樣子。然而,當這樣的判斷出現,就代表本質論偏好那些「自然演化出來」的狀態(有腦,但也會受到傷痛威脅)勝過「人工製造」的狀態(無腦,不會受到傷痛威脅)。然而,在關於我們應該如何對待生命的問題上,演化出來的狀態憑什麼得到這種優惠呢?

11.29.2013

懶教盟:台灣懶惰保守人士教育輔導聯盟

在同性婚姻爭論中,有一類反對意見時常出現:如果同性可以結婚,某些事情會變得「不知道該怎麼做」,所以同性不該結婚。這類意見的具體案例諸如:何戎質疑「這樣一來我要怎麼跟我的小孩解釋為什麼他的同學有兩個爸爸?」,或者前幾天(11/25)桃福盟記者會發言指出當男男可以結婚,族譜都不知道要怎麼寫。在這個背景下,懶教盟(發音:懶澆盟)正式成立:

「懶教盟(懶惰保守人士教育輔導聯盟)是以協助公民適應多元社會為主要目的的慈善團體。 我們的基本想法是:公民不應該為了減少自己的教育成本,犧牲別人應有的權利。 因此,我們無法容忍有人為了避免讓自己陷入「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窘境,竟然轉而封殺同志成家的權利。 然而,我們也同意,社會的變遷,以及此變遷導致的教育內容調整,應該由整個社會共同面對。 即日起,我們將針對保守人士面對同志婚姻和多元成家法案油然而生的教育憂慮,不定期推出無痛免費課程,你不知道怎麼教小孩,沒關係,我們來教你。」

無痛免費課程,當然是開玩笑的,不管是關於族譜還是關於小孩同學的同志家長,反映的都是價值觀衝突,而從來沒有任何價值觀衝突的調解可以無痛。然而,以下我將試著進一步說明,為什麼幾乎所有類似的擔憂,都無法合理反對同性婚姻。

「不知道該怎麼做」的原因

台面上的「不知道怎麼做」,背後其實都有差不多的結構:

本來我們有傳統的方法做這件事(教導小孩什麼是婚姻、寫族譜),但是一旦同性可以結婚,我們就沒辦法用傳統的方法做這件事了!

攤開這個結構之後,此類反對意見的第一個問題就被彰顯出來:有些人想要用傳統的方法做事情,而這會因為政府賦予別人某些權利而受到阻撓,然而,例如說:政府為什麼應該重視我們「用傳統方法寫族譜」的權利,勝過重視我們「跟相愛的同性結婚」的權利?

這兩類權利相比,可以說是高下立判:首先,當寫族譜的方式因應社會變遷而改變,人還是可以寫族譜,但是只要政府不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同性就不能結婚。再來,捫心自問:「你必須換個方式寫族譜」對你的人生帶來的傷害,有可能勝過「你不能和相愛的人結婚」對你的人生造成的傷害嗎?這個比較,可以用具體的情節來想像:

在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大明和阿強這對同志情侶策劃結婚。大明來自很傳統的大家庭,如果他和阿強結婚,會是整個家族有史以來第一對同志配偶。然而,大明的伯父非常反對這件事,他跟大明說:

「我也不是不喜歡阿強,但是拜託你們不要結婚好嗎?這樣我族譜比較好寫啦!」

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要求親人放棄人生計畫,一個人要多厚臉皮,才提得出這種要求?

事實上,桃福盟做的是更過分的事:他們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要求政府把婚姻從所有台灣同志的人生願景裡拿掉。他們難道沒有想過,在台灣有一些家族是很樂意為了族裡的同志改變族譜寫法的嗎?如果你真的不情願把男男或女女的組合寫進族譜裡,你該做的是在自己家族搞內部鬥爭,不是連累那些本來有幸跟你沒有血緣姻親關係的人。

原因背後的價值觀

有一些人會指出,以上面那類理由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並不是貪圖一時方便,而是在表達自己無法接受某類「錯誤價值觀」的實現。例如說,當桃福盟的客家代表指出男男婚姻會讓他「不知道怎麼寫族譜」,他的完整意思應該是說,由男男組成的婚姻違反倫理綱常,因此不該被寫進族譜裡。

當然你會問,那什麼是倫理綱常?同性婚姻對別人造成了什麼傷害,導致他違反倫理綱常?我原則上把這種「倫理綱常」的論點跟「家庭價值」的論點歸成同一類,我相信這些都是禁不起深入檢驗的話術,他們使用層層修辭和「價值」、「倫理」這些詞彙,只是為了包裝自己霸道的動機

「我就是不爽同性結婚。」

事實上,反對同性婚姻的那些修辭,往往顯示了反方具備的價值觀原來內建的歧視。例如說,一男一女不會讓祖譜困擾,但是兩男的時候就不知道怎麼寫祖譜了。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因為祖譜對待男性和女性的方式有落差,而同性婚姻的來臨,把這樣的落差彰顯出來。我們應該改變性別不平等的祖譜撰寫方式,而不是為了祖譜拒絕同性婚姻。

因此,同性婚姻的爭論,不只是同志或性少數的戰役,也是所有性別重新檢視自己和他人在社會當中的位置是否平等的機會。你有理由站到明天的凱道現場表達自己對「反同性婚姻大遊行」的不滿,因為該遊行阻礙的不只是同志的婚姻權,而是台灣邁向性別平等的腳步。如果你不知道明天該怎麼做,可以參考同家會的說明

同性婚姻論點整理

11.09.2013

KEEP ME ONLINE 主機爆掉大作戰(報名截止)



哲學哲學雞蛋糕在搬到新家之後,因為插手同志婚姻戰場接連因為流量過大被主機商下架,目前新站依舊因為技術問題無法上線。

所以我決定要把打文章的時間用來作一些實際的事情,就是來針對同性婚姻的論戰講一場分析,順便讓大家集資替雞蛋糕升級主機。

這次活動報名費200元,部分收入將用於替哲學哲學雞蛋糕升級主機,讓它在將來比較不容易因為流量過大被下架。

時間地點

11/15(五)|公共冊所

18:40 進場
19:00 活動開始
19:10 「上帝給我的啟示!」\朱家安
19:20 反同論述的架構和錯誤\朱家安
20:10 支持方的不智之處\朱家安
20:30 Q&A
21:00 結束

10.17.2013

同志心電感應衝擊波!

在台灣,有一些人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他們擔心同性成家會傷害家庭價值。然而,什麼是「傷害家庭的價值」?具體的某個家庭在一些情況下會受到傷害(例如成員過世、破產、不和),這很好理解。但在什麼情況下,「家庭的價值」會僅僅因為某些「非典型家庭」的出現而受損?

一類常見的說法訴諸宗教經典,它們會主張,例如說,因為上帝設計婚姻的用意是要給一男一女使用,只有一男一女夠資格成家,所以當並非一男一女的組合組成家庭,家庭制度就被污衊了。後面這種解釋直覺上滿容易理解,在其它地方也有類似的說法,例如「讓那麼爛的人選上總統,根本就是污衊民主的價值」、「他研究做那麼爛還可以升等,現在的教授越來越不值了」。

然而,上面那些說法都有自己成立的條件,說做爛研究的人升等是污衊了教授這個職位的價值,這預設只有做好研究的人才有資格當教授。在我們關注的例子裡,反同性婚姻的人,也預設了只有一男一女才有資格結婚。但是,為什麼我們該接受這預設?

根據上面的解釋,同性不能結婚的限制,是基於上帝設計婚姻的初衷。但是,如果我在「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提到的那些論點成立,這個解釋就行不通:我們不能拿從教條詮釋出來的理由來支持道德見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理解同性婚姻可能摧毀家庭價值這件事?以下我討論另外兩種可能的說法,並且解釋為什麼我認為它們都很難成立。

訴諸普遍顧慮

一種解釋同性婚姻破壞家庭價值的方法,是試圖訴諸那些「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例如:

  • 導致小孩有價值偏差
  • 破壞倫理綱常
  • 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在社會上可能會被欺負
  • 人口減少、社會崩解

這種進路在理論上不見得必須援引教義來支持,因為既然是「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表示大家有基本共識。然而,在面對這種說法的時候,我們很常有機會可以問幾種問題:

這真的是「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嗎?

有時候人會不小心以為自己在乎的東西別人也一樣在乎。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看到「守護家庭大聯盟」說同性婚姻會導致「毀家滅國」的時候,只覺得很好笑。我們可以合理懷疑,護家盟的論點大致上建立在他們對於教義的認同上,換句話說,如果教義無法支持道德論點,他們就必須另闢蹊徑來為自己建立正當性。

這後果真的很糟沒錯,但是同性婚姻真的有助於促使它發生嗎?

有些人懷疑同志雙親的教育會讓小孩有價值偏差,就算我們可以證明這些都是保守派想太多,似乎還是可以問:同志雙親是否在其它意義下比起父母更不容易養好小孩,並因此失去成家資格?假設我們已經度過關於怎樣才算是「養好小孩」的價值性討論,剩下的就是實證問題,需要藉科學和觀察解決。我自己目前還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擔心,因為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舉出來的科學案例幾乎都有問題。當然,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要隨著不斷更新的科學進展而修正。但至少現況下我們可以說:如果連最有動機尋找同性婚姻缺陷的人都提不出什麼solid的研究,那麼,在新資料出現之前,暫時肯定沒有理由相信同性婚姻的教養能力比較差,似乎是唯一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若真的有科學報告呈現了不利於同志的結果,例如,如果有一份研究顯示,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幸福感比較低,我們在因此推出同志雙親的教養能力比較差之前,必須先問:

這種糟糕後果,是不是保守人士害的?

就算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幸福感偏低,也不見得是教養能力的問題。因為我們所處的社會氛圍,就是那種容易讓對同志有認同的人幸福感降低的氛圍。當同志在學校被霸凌,最後自殺,你該責怪的是他的異性戀父母、班上同學,還是他身為同志的自我?想遠一點,或許你最該責怪的,是那些不斷阻止社會平等對待同志的人。

訴諸心電感應

所以,為什麼同志成家會毀壞家庭價值?若我們無法援引教義對家庭的定義來說明,目前也沒有可靠的科學證據支持同志家庭的教養能力低落,我們還有其它說法嗎?

考慮這個:

我根深蒂固認為只有一夫一妻能結婚。若這個社會允許婚姻有其它組合方式,這會和我的終極價值觀衝突,使得我極度痛苦。

我相信這個說法描述了許多願意站上台面反對同志婚姻的人確切的心理狀態。若看過「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你可能會質疑說,事實上這些人之所以會有那些終極價值觀,還不是因為他們信仰的教義?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終極價值觀真的有資格在道德和公共討論中受到考量嗎?這裡有個差別我們必須注意:雖然「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那篇文章主張宗教教義對道德論點沒有支持力,但是在這一段,我們要討論的那種「基於終極價值觀而發的抱怨」,並沒有援引教義來支持道德理由,它們要說的東西,其實比那個更簡單:

同志可以結婚這件事令我痛苦。

重點在於,這裡我們面對的理由並非建立在教義上,而是建立在信仰者的痛苦上。這種說法可能讓你想到鄰國政府常用的口舌「傷害廣大中華人民的感情」,又或者你可能很不情願相信我們有責任處理這種近乎「心電感應」式的傷害(「別人結婚會讓你痛苦!?這算什麼!」)。然而,畢竟信仰者也是社會成員,而我們有責任避免社會成員痛苦。如果你認為某些痛苦可以被忽視,你必須有好理由。

有一種回應方式,是對保守人士的福祉和同志的福祉做損益比較,並主張這樣划得來。這種論點最強的展示方式,或許是強調「成家」是許多人人生願景的重要部分,如果無法和自己愛的人達成,對這些人來說,會是嚴重的生命缺陷。

問題在於終極價值觀

另一種回應上述抱怨的途徑,是進一步討論造成保守人士「痛苦」的原因。直覺上你可能很容易可以接受「同性婚姻導致保守人士痛苦」這個說法(當然,你是否care他們的痛苦,則另當別論)。然而,哲學家在一些例子裡發現,我們對於「原因」的描述很大一部分受到發言和討論目的影響。

理論上,我們可以說導致車禍的原因是疲勞駕駛,但也可以說其原因是某些物理定律:若這些物理定律以某種方式改變,車禍就不會發生。但當我們在追究車禍責任的時候,「車禍起因是牛頓第二運動定律」會是超沒營養的說法,因為你沒辦法法責任歸咎給物理定律。然而,當保守人士在同志成家之後感到痛苦,我們究責的可能對象,除了那些成家的同志(以及允許這件事情的政府)之外,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就是保守人士自己。

在一定程度上,人的終極價值觀是自己選的,要改變自己的終極價值觀,會需要漫長時間,但並非不可能。保守人士因為同性成家而痛苦,因為他們的終極價值觀禁止非一男一女的婚姻。這對比較自由派的人來說很難理解,因為一般人的終極價值觀不會這麼大張旗鼓去干涉別人的人生。

想想看,若有一個麵團教,宣稱婚姻是為了非基督徒設計的,並且只要一想到這個社會允許基督徒結婚,他們就感到極度難受。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責任避免麵團教徒的這種痛苦嗎?你可能會覺得,這種奇怪的例子要怎麼跟基督教這類有悠久歷史的教義比較?但我們現在考慮的僅僅只是,當某些人的終極價值觀對其它人有所要求,政府是否應該滿足這些要求,至於終極價值觀是來自什麼教義,並不重要。

更何況,比起「婚姻應建立在非基督徒之間」,「婚姻應由一夫一妻組成」真的比較有道理嗎?你當然可以把家庭定義成具備生育能力的單位,但除非我們把宗教教條列入考量,否則大概很難說明為什麼我們不該接受更自由的「家庭」定義。此外,有人可能會主張,我們應該為了某些基督徒去禁止同性婚姻,但不該為了麵團教去禁止基督徒婚姻,這是因為前者只要求政府維持現狀,但若要滿足後者的要求,我們不但必須改變現狀,而且必須付出更多的社會監控成本。這種比較初步看來好像可以成立,但是讓我們多想一點,你反對政府依循麵團教的建議行事,真的只是因為成本過高嗎?還是說你跟我一樣,是打從心裡覺得:

他們不喜歡基督徒結婚,好吧,但憑什麼要別人真的配合?

在多元社會裡,我們有理由不讓社會為保守派和麵團教這類終極價值觀服務,因為我們不該鼓勵價值觀擴大或保留自己的外部性。或許我們無法藉由通過同性婚姻立法,來讓保守人士在心態上變得更開放,但這種施政方向依然展現了政府堅守原則,不讓那些「試圖干預別人人生」的終極價值觀食髓知味。面對多元社會,保守人士必須知道,他們的痛苦不是別人的責任,如果他們無法改變自己,至少應該避免自己的子女繼承如此傷人傷己的價值觀。

結論

縱上所述,我們應該沒有理由擔心同性婚姻會妨害家庭價值。因為那些支持此擔憂的論點,要嘛建立在不該進入公共討論的教義上,要嘛倚賴於目前尚未出現的科學證據,要嘛必須訴諸某些干預別人人生的終極價值觀。

10.15.2013

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

關於同性婚姻,市面上有許多種反對意見。有一些反對者訴諸幾乎普世在乎的價值,例如健康的重要,這種人可能會主張說,因為同性性行為染性病的機率很高,所以我們不該施行任何鼓勵同性性行為的政策,包括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要檢視這種意見,我們通常會把重點放在其中的科學根據和方案的有效性上。辯護同性婚姻的人會質疑,例如說,同性性行為真的比較危險嗎?這是事實,還是統計偏誤?[1] 或者,他們也可能質疑,就算同性性行為比較危險好了,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到底是會加劇此危險,還是紓緩?考慮到杜絕性病的常見方法之一是固定性伴侶,這種說法似乎也有道理。總之,在性病這類主題下,比較少人會質疑提案背後的價值預設,因為大家普遍都覺得健康滿重要的,雖然他們對於該如何維持人民的健康,可能有不同意見。

然而,有一些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很容易受到價值層次的挑戰。例如有些人主張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為首組成,因此反對同性婚姻。這種想法帶來的爭議點通常不會落在同性婚姻是否踰越「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原則(因為答案太清楚了),而是落在這個原則有什麼正當性、為何兩男或兩女的婚姻就會危害「家庭的價值」等等。

那些以家庭價值為出發點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在遇到這類挑戰時,可能選擇再度重申傳統家庭的觀念,也可能沿用某些教義來支持自己,例如他們可能主張:

婚姻和家庭是上帝設計給一男一女使用的,因此在一男一女之外的任何組合,都會毀壞婚姻和家庭的價值。

並且強調說,他們這些虔誠的信徒也是社會的一份子,社會有責任要尊重他們的信仰,因此,當未來政策可能踰越重要誡令,我們必須慎重考慮。

對於這種想法,反對的人有一句很方便的話可以用,就是「政教分離」:我們在討論公共議題、決定政策時,不該把這類來自宗教教義的意見列入考量。然而,為什麼政教必須分離?既然宗教信仰也是社會成員終極價值觀的可能來源,我們為什麼不該照顧它?以下我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道德不是從經典詮釋出來的

事實:任何人要搞懂任何有歷史的重要宗教的教義,都必須經過詮釋,並且,不同詮釋常常彼此衝突。你一定可以理解,如果我們打算參考教義來建構社會規則,這些互相衝突的詮釋會讓我們的進度停滯。

進度停滯很糟沒錯,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想想看,如果我們真的用這種方法來辨別對錯,那關鍵的裁判就不再是(從實在論觀點來看的)公平正義或者(從比較實務觀點來看的)理性且平等成員的斡旋,而是互相衝突的詮釋「到底哪一個正確」。這種境況在歷史上已經發生無數次。想想看,同性婚姻到底是不是罪過,竟然是要看同光教會和真理堂哪一方對聖經的詮釋正確,而不是看同性婚姻到底造成了什麼損失、這些損失在社會中如何分配,這好像有點怪,不是嗎?

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規則,都應該要是討論出來的,不是任何教條可以決定。為了公平起見,我必須說明,這樣的論證也同樣適用於儒家經典。例如:「我們到底該如何對待女人?」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取決於「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到底是什麼意思,而是要藉由進一步的道德探討來得到。

教義是可靠的參考嗎?

有人可能會說,你看那些真的興旺的宗教,他們的教義都跟我們一般接受的道德原則相差不遠,可見教義就算無法「支持」道德見解,它們也可以當做可靠的「參考」。這種說法讓我想到,美國哲學家Walter Sinnott-Armstrong在Philosophy Bites談論無神論者何以能夠擁有道德觀時提到:所有宗教教義內含的那些最重要的道德規範都很類似:不能殺人、善待親友…等等,Sinnott-Armstrong認為這顯示並非是宗教提供人們道德觀,而是宗教刻意模擬人們本來就有的道德觀,這樣它們才能存活下來。

道德先於宗教教條,而非宗教教條先於道德。這個觀念的古早版本,是柏拉圖提到的尤西佛羅問題(Euthyphro Dilemma):

「殺人是惡的,因為神禁止殺人。」

「是嗎?你怎麼知道不是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

很簡單的兩難:如果「因為強姦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強姦」,那麼神就不是道德的基礎;如果是「因為神禁止強姦,所以強姦才是惡的」,一樣會遇到麻煩:你是否願意承認「假若當初神讚許強姦,而不是禁止強姦,那麼強姦便成為善的」?

若你同意「把宗教當做道德基礎」會遇到這種兩難,那你應該也會同意,我們在討論道德或立法問題的時候,不該把對教義的詮釋當成道德見解的佐證。正確的推論應該是相反:某個詮釋符合道德,所以這個詮釋比較恰當。我相信長老教會和同光教會,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用類似的眼光去看聖經。

邪教!

另一個反對使用教義支持道德觀點的理由,是因為世界上存在著邪教。這裡的「邪教」指的是那些具備幾乎毫無疑問令人髮指習俗或規定的宗教。你聽過在古時候殺人獻祭,在現代,依然可以耳聞為了守護聖靈進行恐怖攻擊,或者控制信徒歛財劫色。

以上事實為何讓我們有理由避免使用宗教教義佐證道德討論?因為邪教的存在,以及我們對邪教的譴責,證明了是宗教教義需要從道德獲得正當性,而不是倒過來。想想看,我們怎麼有辦法區分邪教和非邪教?因為我們用經過許多日常案例考驗的道德原則來檢驗這些教義,並區分它們違背這些原則的程度。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有宗教教義企圖進入公共討論,它們都應該先受到這種檢視。

或許有人會說,現代許多所謂的「邪教」造成的損害並不直接來自教義,而是來自欺騙信眾的「掌門」或「大師」。我同意,但這也顯示了,未經道德和常識檢驗,就輕信「先知」,是多麼危險。

宗教衝突

最後一個不用教義佐證道德意見的理由,是因為在多元的世界,互相牴觸的教義非常容易出現,並且它們時常不像其它互相牴觸的道德立場那般有調解的空間。想像一下:

阿麵:我們教派反對基督徒婚姻。

小基:什麼?為什麼?

阿麵:因為我們信仰的創世者把家庭定義成「由兩個或多個非基督徒組成的共同生活的單位」

小基:這算什麼!?

阿麵:還好吧?有比你的信仰奇怪嗎?再說在這多元世界,我們應該要互相尊重不是嗎?

你當然可以說這種奇怪的教義簡直是在開玩笑。但是想想看,如果明天真的有這種團體跳出來開記者會,你該如何反駁他們?兩個基督徒當然有結婚的權利,就和兩個男人有結婚的權利一樣,但如果你想讓自己和阿麵的討論有進展,依然必須回到基本面,討論那些不論教派都和道德相關的性質,例如家庭為其成員帶來的幸福等等。

結論

考慮一個想法:

不論什麼宗教,教義帶來的約束都只對該教教徒有效,不能擴及社會中的其他人。

這個想法是直接被上面討論的論點支持:如果教義不能作為道德的基礎,那麼它當然無法約束不信教的人。當然,我雖然不是基督徒,但也有責任遵守基督教提到的「不濫殺無辜」原則,但我之所以遵守這個原則,並不是因為那來自基督教義,而是因為那符合道德。

在我們把教義作為道德基礎的迷思破解之後,那些有信仰的社會成員,若想要出於自己的信仰推動或反對政策,就必須拿出大家都可以認可的道德理由來進行論辯。在這種層次上,我們當然可以再問一次:「我們有什麼理由說同性婚姻不是人權?」。關於這個問題,我的意見寫在「同性婚姻爭議的批判觀察」。

FOOTNOTE

  1. 有報告指出,同志普遍對於性病比較有警覺,所以篩檢率高,造成染病記錄也偏高。

9.21.2013

火線上的小孩:GRACE EVANS 和 BENOÎT TALLEU 的論點檢討

在多元家庭論戰中,最近有兩個小孩以「證人」的身分出場,反對同性婚姻。他們提出的說法有道理嗎?我們該如何看待這類議題中現身的孩童證人?

Grace Evans

11歲的Evans今年三月在議會發言,主張爸爸和媽媽作為小孩榜樣的能力各有千秋,所以一個也不能少:

我的名字叫Grace Evans, 我要感謝你們今天讓我發言。儘管我只有11歲,我也曉得每個人都配得擁有父母雙親。如果你們更改法律允許兩個媽媽或者兩個爸爸結婚,你們就剝奪了全美國像我這樣的孩子一些很重要的東西。我的媽媽是我很重要的人,因為她教會我如何作一個女孩。她善良細心又溫柔漂亮,她關心我和其他人,也傾聽我對她說的話。我從她身上學會以後如何作一個女人、妻子和母親。儘管我從爸爸那裡也學到一些,但媽媽的教導是一種很特別的方式。如果沒有媽媽,我很難學會。我爸爸也很重要,因為他保護我,幫助我有勇氣從女孩成長為女人。他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媽媽做不到的。就像我媽媽如果沒有爸爸的話也不能成為現在這樣的女人一樣,沒有爸爸的話,我也不能成為我想成為的女人。因為他健壯,有智慧,跟媽媽不一樣。我能從他那裡學到在媽媽那裡學不到的東西。

就像每一個孩子都需要父母才能出生一樣,我想我們也改變不了每個孩子都想要一個爸爸和媽媽。我知道這是上帝創造的秩序,我知道有些人會不同意。但我要問你們一個問題,父母雙方哪個是我可以不需要的?是爸爸還是媽媽?

我希望你們能夠明白每個孩子都需要爸爸和媽媽。請求你們不要改變婚姻的法律,給它另外的定義。

謝謝你們讓我今天可以發言。

只要是稍微不保守的人,都可以察覺Evans講稿的問題,尤其是在她談論父母差異的時候。這段發言表達的想法不但和同性戀權利牴觸,也和兩性平權牴觸,更完全擁抱女性主義者幾十年努力想破除的刻板印象。這女孩可能沒意識到自己被利用了,但她的爸媽應該感到羞恥,他們叫自己11歲的小孩在最嚴肅的場合公開說出這麼性別歧視的話而且被錄下來。

在Evans的演說裡,所有論點都倚賴性別不平等的前提。這些前提,就算是對同志不甚同情的人,也不見得能吞下。如果Evans成年之後成為性別保守主義者,她可能會主張自己一點也不後悔11歲時的發言。但我相信,就算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會同意,當初那段話應該要再包裝得更油嘴滑舌一點,不然實在保守得太明顯,太惹人厭。

Benoît Talleu

未來的Evans可能期望的那個更油嘴滑舌的自己,其實比她還要早挺身捍衛傳統家庭。在今年一月,Benoît Talleu現身說法。以越南藉孤兒的身分發言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他認為同志家庭沒有權利領養小孩。

我的名字是 Benoît Talleu,今年17歲,來自越南,我嬰兒的時候已被人領養。我父母共領養了七個孩子,我是最年長的。我與受領養兒童協會一同打這場仗,反對同志領養兒童,因為我已經看清楚整個討論的來龍去脈。整個討論都假設了,事情的核心不是我們——被領養的兒童。

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媽媽、一個爸爸。「媽咪」和「爹地」是一個被領養的孩子最先學講的字。孤兒沒有父母,他能夠被領養就是讓他終於可為這兩個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孤兒夢見他將來的父母,他幻想他們的樣子。這對媽媽和爸爸的渴望,是來自他人性的最深處。而這孤兒的需要是必須首先被滿足的,我們必須清清楚楚的肯定︰每個孤兒都要有爸爸和媽媽。 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 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志「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

領養兒童服務是為了贈送一個嬰兒給沒有孩子的人嗎?領養服務並不是只提供給不育的人,不是不育的夫婦才可領養兒童。領養服務不是用來解決不育的問題,使不育的人感覺良好。我們不是用來解決任何人的問題的,不是什麼醫生處方。不是因為你沒有孩子而不快樂,我們就要來使你感覺好一點。我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你把我們當是你的權利,這其實是一種暴力。我們的親生媽媽有勇氣把我們交托給孤兒院,但那不代表我們因此就成為別人的物品。她可能處於絕望無助中,可能是沒有丈夫幫助她。她或不是一個成功的母親,但這對我們並不是羞辱。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這不是剝奪同志的領養權,而是要重申一個基本的信念︰我們都是由一男一女而生,都應由一男一女來領養。 我們聽到有人說︰「被同志領養總好過留在孤兒院吧。」聽我說︰這句話明顯是騙人的,這世界有成千上萬的異性夫婦等待領養兒童。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有爸爸媽媽,就是對一個孩子是最好的。我會不停重覆這點。若說一名孤兒——因為他住在孤兒院——所以就不值得擁有媽媽,或不值得擁有爸爸,是殘忍、不公義、以及違反平等! 聽著︰他們已經確實了,同性婚姻和讓同志領養兒童的法例,若通過的話,是會一拼將人工生育及代孕合法化的。我問你——若人工生育及代孕對一個孩子不好,那為何會對一個被領養的孩子好?不錯,同志可能相愛,我不質疑這點。但住在孤兒院的嬰兒,他的需要不會變!我們代表那嬰兒所堅持的權利,並不會變! 有人說︰「噢,世界變了,有很多國家都通過了同性婚姻。」但我告訴你,我們的國家是不同的,我們是一個民主大國。這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法律應是保護弱小的人,不是滿足最有勢力的人。父母是為孩子存在,孩子不是為父母存在。 法國是人權誕生的地方,所以也必會維護兒童的權利。在我們的國家,兒童應享有權利,而不是變成別人的權利。 總統先生,我現在告訴你,我們——所有孤兒、所有孤兒院、所有被領養的兒童——才是整個議題的核心! 感謝你們站出來發聲!

Talleu的主要論證是:

  1. 考慮領養議題的時候,我們應當重視孤兒需要什麼,而不是那些成人想要什麼。
  2. 孤兒需要的是傳統意義下的爸爸和媽媽,不是同志雙親。
  3. 因此,同志家庭沒有權利領養孤兒。

多數人大概不好意思反對(1)。然而,如果你原來的立場就跟Talleu不同,你大概就不會接受(2)。Talleu有什麼好理由支持(2)?他沒有說。但是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若無法說明為什麼同志家庭比傳統父母糟糕,他所有用來反對同性戀婚姻的論點,包括那些「不能忽視孤兒的權利」之類看起來很正確的話,就全部都可以沿用到異性戀婚姻上面。

此外,Talleu也提到一些附加的論點,不過都有明顯問題:

1.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

講得很好聽,但其實意思就是,因為他相信他媽不會喜歡他被同志領養,所以所有孤兒都不能被同志領養。

2. 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這是我本週聽過最虛偽的一句話。

「有同志領養,總比沒有好」這個論點我在「愛家庭的六個論述檢討」裡面用過,意思是:

就算你認為同志家庭不如傳統家庭,你也應該會認同,同志家庭比孤兒院好。

這當然不表示說話的人認為同志家庭不如傳統家庭。此外我也必須重申,若孤兒因為被同志扶養而在社會上遭到歧視,這也必須歸罪於Talleu代言的保守勢力。一面營造對於同志不利的社會環境,一面主張同志家庭無法帶給小孩幸福,因此為了小孩的福祉我們應該…這種我都是為你好論證,已經快要成為價值爭論中反動言論的吉祥物了。

3.

最後,我想指出Talleu最扯的論證戲法。他的話語殷殷切切顧慮孤兒的處境,但最後結論是我們不該讓同志結婚。WTF?為了阻止孤兒被同志收養,而去反對同志婚姻。這就跟為了不讓小孩用你的PSNetwork買東西而砸爛PS3一樣笨。

孤兒當然有權利選擇收養自己的人,畢竟這事關整個人生。我也相信各國社會局不會真的把孩子當禮物,讓成人只要喜歡就可以領走。成人是否應該在申請收養小孩時註明自己的性向、宗教、智商,好讓孩子選擇,這當然可以討論,但可以確定的是,直接關掉同志家庭這個選項,對那些不那麼在乎家長性向的孩子而言,並不公平。

火線上的小孩

我可以想像家長殷切慫恿自己的小孩上台替自己捍衛自己想像中的價值。但老實說,基於雙方立場的基本差異,一旦這些孩子站到保守方,他們的證言就很難有用。

在扶養小孩的戰場上,同志家庭的捍衛者只需要證明自己也能把小孩健康快樂養大就行了,但保守派的目標是阻止同志成家,他們必須證明有一些對於孩子成長來說必要的東西只有傳統家庭才能提供,或者同志家庭有嚴重問題,但這些說法都不是在傳統環境長大的小孩的證詞足以支持的,因為它們不只是關於傳統成長環境,而是關於兩種或更多種環境的比較。

當然,家長可以不管這些論理上的考量,純粹把小孩當成求取同情、營造溫馨的特效。但他們應該記住一件事情:他們為了捍衛家庭價值而動用的手段,可能正在腐蝕家庭價值。

9.15.2013

哲學雞蛋糕全新改版

我在wordpress試了部落格,發現有夠好用的,所以就決定搬過去了,還順便申請了網域。請參考下面兩個連結:

主站RSS

新站有很漂亮的介面,希望可以給大家更好的閱讀體驗。從今天開始blogspot的哲學哲學雞蛋糕不會再更新,我計畫把這裡的文章整理一下,潤飾文句並加上插圖,然後一篇一篇貼過去。

現在新站只有5篇文章,但你可以期待它隨著舊文的整理,慢慢擴充到像這邊一樣。當然,所有的新文章也會發在新站。

值得注意的是,我不確定重新update之後才搬過去的舊文章會不會更新在上面的RSS裡。如果你在將來想收到我從舊站整理改編過去的文章,追蹤哲學哲學雞蛋糕FB粉絲頁G+專頁會是比較保險的選擇。

若你對新站的版面和內容有任何建議,可以回應在這篇文章底下。

9.11.2013

P&S02開放報名!

這次要談器官移植和捐贈,外科醫師劉育志x哲學作家張智皓!

報名請洽這裡

9.08.2013

同性婚姻爭議的批判觀察:愛家庭的六個論述檢討

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套六則的反對同性婚姻論述,收存在「臺灣守護家庭」網站裡。以下整理論述裡的論點和問題,希望對討論有幫助。

這篇文章不旨在建立完整的同性婚姻合法性論述,而是想要提醒大家,在複雜的社會議題裡,我們可以藉由注意哪些論證的細節,來避免犯錯。

同性婚姻入法將消耗國家龐大資源,影響政府拼經濟

『部份支持同性婚姻的民眾是因為覺得對自己沒影響,但將同性婚姻入法實際上是根本改變婚姻的定義,幾乎所有涉及婚姻、親屬、生殖、財產繼承、保險撫卹之法令全都需要檢視與修改,各級行政機關的作業流程及系統也都要跟著改,立法院亦必須投入許多心力審視、修訂相關法令條文,將耗費龐大行政、立法資源,對全國人民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這一整段文字的內容我都同意,也認為這些都是討論公共議題時必須了解的資訊。然而,我們必須注意:

  1. 你對修法和行政變革很有概念嗎?怎樣的改變成本算是大,怎樣算是小,你了解嗎?如果你不了解,那這份資訊恐怕無法幫助你做決策:如果你用評估這份法案成本的眼光去看其它法案,或許你會很驚訝發現,其實每個法案都超花錢的。
  2. 這份資料不是在討論人是否有權跟同性結婚,它只是在說,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我國必須付出重大成本。然而,我們因此就不該讓允許同性婚姻嗎?這個問題的答案,還是回到整個爭議的源頭:同性婚姻是否屬於人權。

同性婚姻在多國點燃社會戰爭,臺灣倉促推動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與內耗

『法國通過同性婚姻後引發了30年來法國最大的街頭抗議,美國加州為了同性婚姻舉行公投,英國《每日電訊報》評論稱同性婚姻將會爲英國社會帶來「亨利八世統治以來最大的衝突」。臺灣倉促推動也勢必造成國家社會更多的對立及內耗。』

就算這個說法對台灣現狀的描述正確,它依然沒道理,因為它不是說理,而是威脅。

要成功引起社會爭議和內耗,單單有人支持同性婚姻還不夠,必須還要有人站在對立面反對同性婚姻才行。現在,我們看到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勸說對手放棄:「你們不要推動同性婚姻,這樣我們就不會有衝突和爭議,對大家都好」。我們都想要有和諧的社會沒錯,但為什麼是別人要放棄自己的人生願景,而不是你們停止干涉別人的人生?

此外,這個論點跟上一個一樣,都跟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和同志結婚的人權無關。它只是主張「推動同性婚姻」會造成社會衝突。但現在你知道了:「反對同性婚姻」也會造成社會衝突。

你現在可能好奇,到底要到第幾點,才會真的談到同志婚姻的人權問題。要到第四點。沒錯,這份反對同性婚姻的文件,其中一半論點跟同性是否有權結婚無關。

歐洲人權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皆未作出定論,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白老鼠

『目前僅8個歐盟會員國承認同性婚姻,少部份國家承認其享有「某種形式的登記關係」,多數歐洲國家則完全不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歐洲人權法院針對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均判決其不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僅同意各州可自行決定,但仍對婚姻的定義保留,未作出任何判決。重視婚姻與世代傳承的華人地區更沒有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我不覺得其它團體的自決結果可以在道德討論裡面用來支持論點,如果你對某件事情有立場,你應該自己出理由支持,不能說「因為誰誰誰也這樣認為」。

不過,要是同情理解,上述說法可能本來就是要用來回應那些主張「認可同性婚姻,是『進步的國家』的象徵」的人。但就算是這樣,它也無法達成目的。例如,它的描述讓你覺得就算是「進步的歐洲國家裡」,好像也只有少許幾個支持同性婚姻,然而不要忘了,並非所有歐洲國家都像英國法國德國芬蘭一樣會在一般人的刻板印象裡被分到「進步的國家」區。如果去維基百科查詢,你會發現,那些一般而言被認為進步的國家,確實大多允許同性婚姻,而那些不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則多半讓你叫不出名字。

當然,這個事實也無法佐證同性婚姻的合理性。當我們進行道德思辨時,手中握有的理由必須獲得自己認可,不能找別人背書。

同性婚姻不具自然生育的可能性,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生育率快速下降,在全球排名中敬陪末座,比起新加坡、南韓、日本等都要更低。低生育率將造成勞動力與生產力不足、財稅收入減少等諸多問題,加速社會高齡化,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一男一女的婚姻及自然的生育傳承,合乎促進台灣人口永續發展的公共利益。』

換句話說,這個論點主張,不允許同性婚姻,有助於提高生育力。為什麼?你覺得同性戀會因為無法跟同性結婚就兩手一攤說:「好吧那我只好找個異性結婚生小孩了」嗎?拜託。

再來,就算我們有經濟上的理由避免少子化,為什麼在那些沒生小孩的人當中,同性戀需要特別被懲罰?若以公平為前提,生育補助或者免費義務教育應該是更恰當的選擇,不是嗎?

愛滋病最大宗是男男性行為,已成青少年十大死因

『根據疾病管制署統計,台灣民眾感染愛滋病的危險因子中,最高為同性間性行為,其次為吸毒亂用針頭,在102年1至7月已查明感染來源的案例中,因男男性行為感染愛滋病者高達74.57%,每年由國家支付的愛滋病醫療費用已達30億,佔了疾管署預算一半以上,且每年成長,同性婚姻入法等於變相鼓勵同性性行為,極不利愛滋防治及政府財政負擔。』

首先,請注意「X會變相導致Y」的意思通常是「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們還是相信X會導致Y」。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真的會讓危險性行為變多嗎?還是說,到時候基於性開放對性教育的正面影響,危險性行為反而會變少?這些是經驗科學問題,就算我在這裡繼續猜測下去,也跟上述「變相鼓勵同性性行為」的斷言一樣,對尋找事實沒有幫助。

此外,有些人認為「同性性行為比較容易傳染性病」的說法其實不如一般人想的那麼符合事實。他們可能會補充說,這些染病的數量差異,其實包含了統計偏誤:同性戀者對性病比較有警覺心,比較有意願配合篩檢,就像這則新聞裡提到的那樣。

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在一個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中,子女最有可能得到其父母良好照顧及教養。』

這個說法的必要前提之一是:比起「父父」或「母母」,正常的父母能給小孩更好的成長環境。很多人會選擇挑戰這個前提,我自己也相信這個前提是錯的。但以下我想走比較少人走的路。我想指出,就算你把這個前提讓給對方,他的說法也依然不會對,因為他的論點有另一個致命問題。

第一,根據這個說法,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會有一些本來可以在「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中」成長的小孩「淪落」到同志家庭的手裡。但是,真的嗎?

現況下,領養幾乎是同志家庭想擁有小孩的唯一途徑,但是,一個受到「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照顧的小孩,會有機會被其他人領養嗎?當然不。

當然,如果有同性婚姻,就會有一些同性伴侶領養小孩。那麼,在沒有同性婚姻的情況下,那些本來會被它們領養的小孩跑哪去了?後果很明瞭:不管是孤兒院,還是「比同性伴侶更不情願養小孩的異性伴侶」手裡,都不會比較好。

第二,如果這種主張是出於認為同性戀父母當不好父母,會「扭曲」小孩的價值觀的人口裡,那我還要補充一個論點:這類人養出來的小孩不見得會比同性戀伴侶養出來的好。

我看過兩個影片,一個是同性戀養大的小孩為同性戀婚姻辯護,一個是小女生為一夫一妻制辯護。就算不對比,那個小女生的講稿也讓我毛骨悚然,我完全可以想見,她爸媽教她的那些「男生可以如何如何、女生不能如何如何」的性別理解,在將來會如何引導她限制自己的人生和別人的人生。保守的家長動不動就嚷嚷不要讓同性戀帶壞小孩,但是他們看不見自己提供的家庭教育會對這個社會帶來多大的外部性成本。

延伸閱讀:反守貞地圖

哲學哲學雞蛋糕即將出版

我的書寫完了,目前交予製作「公民不服從」、「公民不冷血」的紅桌文化編輯中,估計11月中旬出版。

這書的名字就是「哲學哲學雞蛋糕」,是47篇哲學討論的集結,內容部分重寫自部落格。用「重寫」是因為我發現我自己眉角很多,常感覺部落格文章直接放進書裡很不搭嘎,所以一篇篇挑起來之後乾脆全部重新寫過了,這也是為什麼本來春天就該寫完的東西拖到現在。然而,這些新添的說明和例子讓文章更容易讀、更有趣,也更適合讓你帶在身邊,把哲學介紹給親朋好友。

書封委託好春設計,聽說設計師為了這個案子吃了很多雞蛋糕,我非常期待。你可以在這裡看到好春的作品。

書封定案之後,我們就會開放預購了,可以拿在手上的雞蛋糕,請大家拭目以待!

8.28.2013

[TEDx溫羅汀] 台灣,需要下一座核電廠嗎?

這個暑假我在TEDx溫羅汀有個簡短報告,談對於核能公共討論的感想。你可以在這裡看到演講全程,我排在「如何戰爆反核人士」的謝明豪和再生能源專家黃信翔後面。Vimeo上面有高清簡報。

和討論內容相關的文章:

  • 核能爭論的批判觀察
  • 核四討論雜評:「戰爆」與TED
  • 言論自由和管制言論的自由
  • TEDx溫羅汀不是個沾沾議題說完就算了的組織。這次主辦人之一的慕約是工程師,他對於核能公共討論的維護,有一些已經付諸實行的有趣構想,你可以在這裡看到其中一個計畫,並考慮要不要參一腳。

    8.27.2013

    PanSci泛科學 X 簡單哲學實驗室!

    詳情和報名請洽:http://philosoeasy.blogspot.tw/2013/08/p.html

    銅像的居住正義:從哲學角度觀看

    有人問我,有沒有什麼哲學考量可以支持國父銅像居住正義的說法。


    沒有。



    不過,如果那個銅像其實是設計精妙,有思考能力、非常擬真情感表現和同情心的機器人,並且也願意和人類溝通道德規範事宜的話,確實有一些討論空間。你可以參考Stephen Peterson 2007的研究

    8.23.2013

    暴力的條件:潑漆、靜坐、丟蛋、砸店

    [ohNEWS] 大埔內政部抗爭後,名嘴、立委紛紛譴責民眾潑漆、塗鴉、靜坐、丟蛋等暴力行為。苗栗一討債集團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名嘴和立委的說法是侮辱專業,並現場砸毀咖啡店,示範何謂真正的暴力。

    這則諷刺的假新聞刊出後,有人問,所以到底怎樣才算非暴力抗爭?潑漆、塗鴉、丟蛋、會妨礙交通的靜坐,這些犯法的事情,跟砸咖啡店比起來,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嗎?

    這些關於界線的疑問,確實可能出自真心的好奇,然而它也常常只是在表達反對,反對那些上街抗議的「暴民」。

    不理想的回應

    對於這類詰問和反對,有些同情抗爭的人會回應說:在反對之前,你應該要先了解抗爭的背景和脈絡,知道別人在什麼處境底下,打算爭些什麼。然而,這種辯護通常沒有什麼作用,因為就算自己確實有功課的責任,實務上會用很差的口氣詰問暴力問題的人,也往往不見得願意擔負。

    有些回應者選擇迴避「暴力」的定義問題,表示自己願意修改詞彙,改用「非武裝抗爭」來描述潑漆和砸蛋。比起「暴力」,「武裝」與否的界線或許比較明確,但這大概依然不會是好方案,因為「非武裝的暴力抗爭」很容易想像:朝著警察的眼睛噴漆,意圖造成失明。只要「非武裝」無法杜絕「暴力」的可能,它就無法杜絕民眾對抗爭的擔憂和反感。

    不得不面對的定義

    此外,若你(不幸)對最近名嘴和立委的發言有所涉獵,你可以發現,暴力和非暴力在這個議題上已經成為模糊焦點的口號。若你反對大埔抗爭,你只需要不斷指責丟蛋和佔領內政部的人暴力,並且迴避所有關於「暴力」定義的討論,就可以達到抹黑的目的。

    在這樣的處境底下,我認為我們更有理由面對其它人對「暴力」界線的質疑,並提出恰當和明確的判準區分暴力和非暴力。對於以暴力之名反對抗爭的人而言,若你不這樣做,你就是玩弄語言的騙子。對於支持抗爭的人而言,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回應反對者的詰問,並且讓大眾放心,讓近來的抗爭洗清污名。對於其它人而言,也只有這樣,才能維持自己在公共討論中不被聳動的詞彙轉移焦點或引誘做出誇大的結論。

    「暴力」的分析

    之於抗爭,我們如何區分暴力和非暴力?跟隨「不傷的緣由」的論點,我建議的判準如下:

    [避傷和彌補的非暴力判準]
    非暴力抗爭,就是有下列特質的抗爭:
    1. 當事人盡量選擇在可預見的後果中不會造成發生在特定個人身上且無法轉移的傷害的抗爭手段。
    2. 當事人彌補自己因抗爭對特定個人造成的傷害。

    「避傷和彌補的非暴力判準」是程度上的,隨著特定個人受到的無法轉移傷害的大小,以及事後補償的充足與否,你可以判斷該場抗爭是「非暴力」、「不太暴力」、「有點暴力」或者「暴力」...等等。在你抱怨「如此一來這判準還是無法精確告訴我們暴力的程度,有個屁用」之前,先讓我說明一下,這個判準確實可以有效回應目前大家對大埔抗爭的質疑。

    A.
    首先,潑漆、丟蛋和塗鴉、貼紙造成的髒亂,都不算是「發生在特定個人身上且無法轉移的傷害」。它們造成的結果,是政府花錢雇用清潔工。如果你認為這對清潔工不公平,例如薪水太低、工時太高、被各種不成文規定脅迫限時完成等等,那會是政府的問題,不是抗爭團體的問題。你可能依然質疑抗爭人士是否有補償政府如此花費的損失,其實這答案很簡單,他們有接受罰款。「知法犯法,並且願意接受法律後果」本來就是公民不服從的基本精神。

    B.
    上述政府雇用清潔工的說法,也同樣適用於因為抗爭而必須加班的警察,以及被雇用去修理內政部鐵門的人員。

    C.
    現在差不多該有人提到不幸被蛋殼插傷眼睛的警察了。蛋殼傷眼確實是「發生在特定個人身上且無法轉移的傷害」,你可以送水果和錢,但這些都無法直接治好眼球。然而我們必須注意:

    1. 警察受傷並不算在選擇丟蛋作為抗爭手段時「可預見的後果」之內,也是不是丟蛋的目的(如果是的話,他們應該丟一些更堅硬銳利的東西)。
    2. 有人可能會覺得「既然你要丟蛋,就應該想到警察可能會被蛋殼弄傷,所以那應該要算是可預見的後果才對」。然而如果是這樣,在潑漆和丟蛋作為常見抗爭手段的現在,政府應該也要預見警察可能會被蛋殼弄傷(甚至被潑歪的油漆弄瞎),並且準備安全裝備。換言之,警察受傷,不只是抗議人士的責任,也是政府的責任。在現況下,比起擔心抗議人士拿警察開刀,我們應該更有理由擔心政府拿受傷的警察作為口舌指摘抗爭的不妥當,甚至因此避免升級安全設備。警察受傷對抗爭者的傷害比對政府還大,所以如果你不希望警察受傷,對政府施壓會比較有效。

    D.
    最後,砸咖啡店算不算是暴力?以「避傷和彌補的非暴力判準」來看當然算。特定個人的財產受到傷害,並且砸店的人沒有自願彌補:他們甚至沒有聲明說,對,就是我們幹的。在這種情況下,咖啡店人員受到的不只是現有的物質損傷,他們還會在將來繼續提心吊膽,不知道哪時候類似事情會再度發生。這就是抗爭和暴力脅迫的差別:抗爭者有明確訴求,讓你知道你的回應會如何影響他們的動向,並且他們願意彌補你的損失。

    譴責的方法

    我不確定「避傷和彌補的非暴力判準」是否就是正確的。但至少它似乎能解釋目前大部分的例子。更重要的是,在當下的討論裡「暴力」是被當做道德譴責來用,而「避傷和彌補的非暴力判準」事實上是緊扣著道德譴責的必要條件:當你在道德上譴責別人,你有責任指出對方造成了哪些傷害(並且沒有完善彌補)。

    當代社會的複雜,基於持有不同價值觀的人必須一起生活,互相妥協。為了建立大家勉強可以共同接受的社會規範,我們用「傷害」來製造共識。如果你要道德譴責某件事情,或者說服大家動用公權力去禁止某件事情,你必須要指出那件事情會造成些傷害。沒有可預見的傷害,就沒有道德錯誤,這種「傷害」的門檻,讓我們不需要擔心自己的行為會只因為讓某些人不順眼,就受到「合理的」道德譴責和公權力限制。

    因此,若不討論傷害,僅僅藉由指出對方的行為「脫序」、「暴力」來施行道德譴責,這就跟指責同性戀「不正常」、指責性交易「骯髒」、指責陳為廷「沒禮貌」,卻又不說明這些行為會造成誰的哪些損失一樣,只是貼標籤和抹黑。無法深化公共討論。而那些認為只要犯法就是不對的人,你需要的是Marx對公民不服從的說明

    8.22.2013

    哲學藝術齊打交:傳奇畫像集

    南加大的哲學研究生Renee Bolinger正進行他的繪圖計畫:用各種具代表性的藝術風格呈現傳奇哲學家的面容。除了上面的康德之外,你還可以看到哥德爾:

    和齊克果

    其它肖像請參考Bolinger的網站

    8.19.2013

    不傷的緣由


    社會運動從暴力轉為非暴力的主要目的,不是要降低政府處理社會運動的成本。社會運動本來就是要讓政府付出成本,增加施政負擔,逼迫政府妥協。

    從暴力轉為非暴力的目的,是在讓政府負擔成本的同時,降低發生在個別人員身上,無法轉移的傷害。

    若革命者拿汽油彈拋向政府,受傷的通常是軍人、警衛、警察和革命者自己。如果一片灼傷出現在我手臂上,我沒辦法把它移走,而補償金也沒辦法消除苦痛。並且,在真正的暴力行動裡,這些傷勢很難避免。革命者想要傷害的,是政府和有決定權的人,不是只能聽命行事的衰警察。

    所以大部分抗爭者不用汽油彈,用雞蛋。

    我知道有人會抱怨昨天才有警察在苗栗被蛋殼弄傷眼睛,足見雞蛋也會傷及無辜。我同意那位警察不應該受傷,但我不認為抗爭者應該為他的傷勢負主要責任。

    警察會受傷,不是因為抗爭者故意朝他丟(如果是的話,那確實可以說是抗爭者的責任),而是因為警察為了執行勤務,必須站在雞蛋的火線上。然而,如果丟雞蛋是表達人民意見的正當手段,那警察就不應該管制,就算需要蒐證,政府也應該為警察備好防護鏡片。你知道的,雞蛋跟汽油彈有一個不同,就是前者的爆裂可以被塑膠片擋住。

    我知道那些指責抗爭者弄傷警察眼睛的人,八成不會認為丟雞蛋抗爭是表達意見的正當手段。丟雞蛋作為抗爭手段是否可接受,是可以討論的,而這篇文章也不建立在丟雞蛋正當性的假設上。

    然而,我看到一些人用「蛋殼傷人」這件事來佐證丟雞蛋抗爭的不正當。我認為這些人把論證的方向弄反了:在這個事件裡,要抱怨蛋殼傷人,你應該先找到夠好的理由說明丟雞蛋抗爭不正當,而不是反過來。

    並且,若真的體諒警察辛勞並擔憂其安危,政府該做的首要之務是添購安全鏡片,不是把受傷的警員當成討取同情和抹黑抗爭者的工具。

    8.12.2013

    不吃你的狗狗好夥伴

    向國人致敬,這篇漫畫使用髒話)

    為什麼豬是食物,狗是寵物?最直接了當的答案應該是:這是歷史文化使然。基於狗的習性和運動能力,比起當食物,牠們作為打獵和看家的夥伴對人來說更有好處,而長久下來把狗當成夥伴的結果,就是人不忍心吃狗。

    我相信你可以為這則說明找到一些人類學、心理學的佐證。然而可惜的是,它雖然回答了「為什麼狗事實上對人來說不是食物?」這個經驗科學問題,卻沒有回答「為什麼狗不應該被人當成食物?」這個道德問題。當然,真的把狗當成夥伴的人很難接受把狗當成食物,但不是每個人都和狗有這種社會關係,我們甚至可以發現這種社會關係並不普遍,例如韓國和中國某些地方的人們對狗的照顧似乎就沒有強到讓他們對吃狗肉的文化產生心理抗拒。

    最近在臉書上出現一篇文章,提供了一種或許可以拿來為吃狗肉的道德禁令辯護的論點:狗對人的信任。作者提到自己的經驗:朋友養的狗,面對已經打了自己一磚頭的主人,仍然聽從其召喚,乖乖赴死。作者認為:從狗對人這種無可救藥的信任和依賴,可以看出狗有多麼熱愛人類,因此他反對吃狗。是純粹分享經驗,或是把這個論點當成佐證吃狗禁令的道德理由,作者並沒有明說,不過許多人確實秉持後者的觀點轉載那篇文章。

    科學可以解釋的信任就不是信任嗎?

    在分享那篇文章時,我也蒐集到一類反駁,主張雖然我們可以很容易把狗跟人的互動描述成是狗「信任」或「依賴」人,但其實從動物學和基因觀點來看,狗的這些行動都可以被古典制約或更複雜的科學理論解釋。因此,這類反駁進一步指出,不管是狗對主人的聽命或其它反應,都不能算是真的展現信任和依賴,更罔論「熱愛」。

    面對這種反駁時,有些人選擇質疑「當代科學可以充分解釋狗的行動」這個前提。然而我想指出,就算充分的科學解釋能夠成立,我們是否真的要用科學解釋來解消(explain away)狗對人的「信任」和「依賴」,依然值得再三考慮。主要的考量,是這類應對方式有一個原則上的危險:它預設了一旦行為的動機被科學充分解釋,該行為就不再像我們當初想得那樣有價值。然而,依照當代科學進展,我們可以合理期望,有朝一日科學也可望解釋人和人之間互信互愛的心理學原理,根據同樣的思考規則,當這一天到來,我們是否也要認為先前認知到的那些人際的信任和依賴其實都不存在?

    考量一些案例,你會發現,生命和生命之間特定互動方式的價值,並非來自這些互動方式的神祕性。有基本生物學知識的人,會很清楚知道爸媽之所以會用生命保護自己,很大程度上是演化使然,然而這並不會讓爸媽對你的愛和付出失去價值。就像是雖然我們知道男性花心的傾向是演化使然,但這並不妨礙我們譴責偷情的男人一樣

    當然,在經過一些科學解釋之後,寵物的某些行為可能就不再那麼令人感動,例如你可能經過實驗之後發現,狗狗對陌生人吠只是出於保護地盤的本能,並不是想保護你或你的小摺,也不是因為牠知道你總是會忘記關門。但這些結果並不是直接來自於動物的行為被科學解釋了,而是科學解釋讓我們發現動物的某些行為模式在一些重要的面相上跟我們的期望不同:你以為狗狗是在幫你顧小摺,其實那只是因為你剛好把小摺放在家門口,也就是牠的地盤上。在科學解釋底下,狗的信任和依賴的「真面目」是否同樣讓人失望?這就有待探查了。

    夥伴或者食物?

    然而,這並不代表人和狗的夥伴關係(以下,「夥伴關係」特指個體之間的信任、依賴、熱愛等關係)能成為我們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關鍵在於,並非所有人都把所有狗當成夥伴。

    為什麼一旦某些人跟某些狗是夥伴,任何人就都不該吃任何狗?當然我不應該吃你的寵物狗,或者你打獵時的狗幫手,但那就跟我不會吃掉你的奶凍捲或你珍藏已久的薑餅人一樣:阻礙我行動的道德理由來自你對它們的所有權和鍾愛,而不是它們對你的信賴。對於沒人擁有的野狗,或者特地養殖的食用狗(如果有這種狗的話)來說,雖然牠們恰好和一些跟人有夥伴關係的狗屬於同一物種,但這個條件為什麼能保護牠們不被吃?

    或許你會說,牠們只是「還沒」或「沒遇到機會」,而不是「無法」和人成為夥伴。我同意大部分的狗都有和人成為夥伴的生理條件(反過來說,多數人也都有和狗成為夥伴的潛力),但這為什麼和人是否不應該吃狗有關?「是的,我面前有一條狗,我知道在恰當的相處後,牠有機會和我產生深厚的關係,信任我、依賴我、熱愛我,但我現在比較想吃牠」。這種選擇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反對吃狗的人很可能會認為,會說出上面這種話的人真是冷血斃了。不過罵人並不是道德討論的方法,並且你一定也知道,如果罵人冷血在這種議題上有幫助,我們也用不著討論這個糾結的殺狗故事了。

    親身體驗的差異

    對於上述反對殺狗的論點,還有另一種可能的詮釋是說,這些故事顯示的是:

    a. 如果你也跟某條狗產生了夥伴關係,那麼,你也會成為反對吃狗肉的人。

    我同意(a),然而我不認為它讓我更有理由反對吃狗肉。考慮這個說法:

    b. 如果你曾經被狗咬得很慘,你就不會成為反對吃狗的人。

    如果(a)讓我有理由反對吃狗肉,那麼(b)似乎也提供了不反對吃狗肉的理由。除了(a)和(b),這種假設條件的造樣造句大可繼續進行下去,但除非進一步指出它跟它想要推出的那些結論有什麼關係,否則我們就無法把它們列入目前議題的考慮。

    當然,依照脈絡,說出(a)的人也有也可能是在建議對方真的找一條狗,好好對待牠,和牠建立那些可貴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a)並不是被用來支持道德宣稱,上述質疑也就不適用了。

    結論

    以上是目前想到的考慮,就現在而言,我還看不出狗和人的特殊關係如何能成為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當然,這並不代表不存在其它反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也不代表普遍而言動物沒有道德權利讓我們顧慮他們的生命和福祉。

    8.10.2013

    懂得最多的人

    偶爾會看到有人主張大學生要有足夠通識素養,知道其它系所在幹嘛。

    但我覺得,最迫切需要這種通識素養的人,是那些會上台、上談判桌介紹別人的研究或系所的人。例如校長、院長。

    最近清大校長陳力俊的發言讓一些人不爽。校長的說話內容,多少跟刻板印象和認知不全有關。這並不是說理科人在這方面特別不行,歷史系、中文系或哲學系教授,在評論其它領域時,我相信也未必會講得比較中肯。

    在學校裡我有時會出席向高中生介紹文學院的場合,這種活動開場的整體簡介是由各系所教授輪流負責,所以我聽過文學院每一個系所的老師對哲學系的介紹。這種開場介紹當然是很簡略模糊,但說實話,在這麼簡略模糊的說法底下,依然不難察覺會誤導台下學生的描述。老師們使用文學院提供的專用簡報檔,平穩的簡單描述在檔案上都有,為什麼他們還是會自己說出那些錯誤的說法?

    我覺得那些必須說話的人,除了應該知道多一點事情之外,也必須知道自己知道的事情其實沒有那麼多。

    8.08.2013

    Discovery鯊魚週:事實與造假

    探索頻道最近的企劃引起不滿。他們用看似紀錄片的方式「報導」能把鯨魚咬成兩半的超級巨鯊(Megalodon),雖然片尾打出「片中一些事物與假設是編導而成,至今仍有人目擊海底生物」但能然無法阻擋正牌生物學家的憤怒指責:影片中的證據造假,甚至連受訪的科學家都是演員扮的。

    面對批評,鯊魚週的執行製作索倫森為自己的節目辯護:

    「超級巨鯊的存在是爭辯中的問題,至今還有95%的海域尚未探索,牠到底存不存在,誰也說不準的」
    (It’s one of the most debated shark discussions of all time, can Megalodon exist today? It’s Ultimate Shark Week fantasy. The stories have been out there for years and with 95% of the ocean unexplored, who really knows?)

    對索倫森的說法,可以有很多種回應。例如有些生物學家指出超級巨鯊的滅絕是學界共識,不是什麼「爭辯中的問題」。或者你也可以質疑,「95%的海域尚未探索」當做證據,到底有多少效力可以支持超級巨鯊存在可能性?畢竟全盤探索海域並非推論龐然大物存在與否的唯一方法。然而,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索倫森說法還有一個關鍵錯誤,是上面這類回應沒有觸及的。

    事實與造假

    人家抱怨說,你怎麼可以用關於巨鯊的假證據做節目,製作人回應說,唉唷,巨鯊搞不好真的存在啊。

    這對話有點雞同鴨講,不是嗎?觀眾關切的是探索頻道是否偽造證據,或誤導觀眾以為畫面中的東西是巨鯊,這些事情跟巨鯊是否存在,是兩回事。難道巨鯊一旦存在,探索頻道拿大白鯊當巨鯊拍節目,然後叫工讀生裝宅扮成科學家受訪,就會比較情有可原嗎?

    在科學進展途中,常常有先前被許多證據支持的假說,後來被推翻的情形。當這種情況發生,科學家不會因此說先前支持該假說的證據是「假證據」。比較恰當的說法應該是「我們以為那些證據支持某假說,我們錯了,因為我們發現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說明那些證據」或者「我們以為那些證據支持某假說,我們錯了,我們必須另外找方法說明那些證據」。相對地,「假證據」是指偽造出來支持假說的證據。即使該假說後受到很好的驗證,廣泛被接受,那一批證據是假證據的事實,依然不會因此改變。人們造假的目的,通常是要別人相信某些說法是事實,但某個說法是否是事實,跟你眼前用來支持它的證據是否造假,這兩件事情有時必須分開討論。

    或許有人會說,說探索頻道存心做偽證欺騙,好像有點超過,畢竟他們在片尾誠實宣告影片裡的內容並非都是真的,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大不了就是成為「侏羅紀奇兵」那樣的節目:內容是假的,但不涉及欺騙。

    問題是,探索頻道平常並不是以「提供關於自然的非真實影片」對外宣傳。剛好相反,它的臉書粉絲頁寫明了它們是致力於供應「有趣又有知識性的高品質真實內容」(highest quality non-fiction content that informs and entertains its consumers)。在這裡,探索頻道的瑕疵,跟以好男人形象獲得支持卻又外遇的明星類似。

    當然,探索頻道的閱覽率不會因為這次鯊魚醜聞崩潰。事實上一定有很多人看了負面新聞,反而更想一睹這超扯的鯊魚特輯。然而,節目的表現,一定也會漸漸影響頻道的形象。若探索頻道希望自己「供應有趣又有知識性的高品質真實內容」的地位在大家心中屹立不搖,以後也必須特別注意自己是否在節目裡使用了會(就算只是短時間)誤導觀眾的手法。

    8.04.2013

    狂犬病彰顯的道德謊話

    在動物保護運動裡,以貓狗等寵物為對象的倡議行動,聲勢一向特別浩大。面對虐貓者和將流浪狗安樂死的政府,他們嚴厲譴責:貓狗跟人一樣是生命,不能隨便殘害。而每當這些人的訴求被質疑為只關心貓狗甚或「可愛動物主義」,他們也會強調自己對所有生命是一視同仁,認為所有生命都需要保護。在為流浪動物走上街頭的隊伍中,願意承認「對,我就是比較關心貓狗」的人,少之又少。

    然而,當狂犬病案例再度出現,人們被迫在有限的方案中選擇和割愛的時候,大家看待動物權利的真正態度就紛紛顯露出來。在關心貓狗的群眾裡,有人對於所有被認為可能保毒的動物報以相同態度,但也有人痛罵打算加強搜捕流浪貓狗的政府官員,卻對毒餌滅鼠或獵殺鼬獾沒有意見。*1

    立場不一致

    這些意見的出現,當然可能是基於對科學的無知,例如中山生物系顏聖紘教授就認為滅鼠策略浮出檯面,是媒體誤導的結果。但即使如此,它們依然彰顯了人們立場的不一致:在沒有疫情威脅時,人們走上街頭,以動物權利為理由保護貓狗,但是,一旦相信錢鼠、鼬獾和流浪貓狗都同樣可能染病,部分人士主張,為了防疫,鼠鼬可以犧牲,但貓狗不行。

    你可能覺得這沒什麼:人想要做善事,難道不能有自己的喜好嗎?就算每種動物都應該被保護,但我們心有餘而力不足,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每個有心做事情的人選擇自己比較喜歡的動物優先保護,這又有什麼不對?

    如果一群人純然使用自己的資源來保護貓狗,並且對別人也不構成妨礙,那當然沒問題。但在許多人倡議國家提撥稅金來做這些事情的現況下,保護動物的方案不只是愛護貓狗人士自己的選擇,而是所有人的選擇。

    如果我們要以動物的生命權(而非「貓狗獨有的生命權」)為基礎進行保育,就必須公平對待所有動物,並且以維持整體生態穩定為目標。然而如此一來,愛護貓狗的聲浪帶來的威脅反而大於支持,民間對狂犬病應對措施的反應,就是一例。

    道德謊言

    更重要的是,對貓狗鼬獾有不同道德態度的人,若還以動物生命權為口號倡議流浪動物權益,就是在道德討論中扯謊:他們讓你以為他們是基於所有生命皆具備的尊嚴和權利,才倡議保護以貓狗為大宗的流浪動物,但其實不是,他們只是喜歡貓狗而已。

    道德理由的特色,就是它必須一體適用。如果政府官員以公共利益為口舌施政,卻只徵收對自己來說有賺頭的地皮,那他就是在說謊。如果你對於不同物種的死活態度截然不同,卻又以維護動物權(而非「寵物權」或「可愛動物權」)自居,那你就是在說謊。*2

    民主社會中,所有公共決策都涉及道德討論。然而各種實質上僅為私人目標服務的說法,也學會用看似合理的道德語言來偽裝自己。我們必須想辦法在討論中辨認這些神棍,道德才有機會成為民主決策的結論。

    Note

    1. 感謝Lingming Tseng鄭子熊的提醒,這篇文章的遣詞確實容易讓人認為我在泛指所有愛護貓狗人士。我已修正部分文句,也請大家繼續指教。
    2. Yu Su指出「也可能是沒有弄清楚想法,不一定就是說謊」,我同意這個說法。

    7.20.2013

    80分女孩與命理解析:科學的資格

    「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這篇文章裡,作者Joe提出了一個新穎的說法:

    安全感危機假說:80分女孩普遍採取錯誤策略,忽略男人所需的安全感。而這使得她們面臨敗犬危機。

    這個說法直接支持Joe接下來非常具體的愛情策略建議:80分女孩應該多了解男人想要什麼,並試著提供安全感。

    文章刊出後不久,泛科學的海苔熊為文反駁,在「80分女孩沒人愛?」裡,他提出一些科學證據說明,80分女孩擁有的那些特質,並不會有「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所暗示的扣分效果。

    接著,Joe寫了「從泛科學80分女孩的平反文,談「權威」創造的截思偏誤」回應海苔熊,指出海苔熊的批評是斷章取義。我則在「愛情爭論的批判觀察」裡說明為什麼Joe對海苔熊的回應不但失敗,並且忽視了自己文章可能造成的悲慘後果。

    接下來,在這篇文章裡,我打算指出,Joe在商周文章中關於80分女孩的說法,不只是缺乏科學證據,並且還有違背科學討論基本原則的危機。

    誰是80分女孩?

    首先,看看「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裡面描述「80分女孩」的段落:

    「她們是我們周圍那些條件不壞、溫柔體貼、對人親切的女生。雖然沒有搶眼的美貌,但她們在外貌上也並不差;男人或許不會第一眼注意到她們,但她們都有足夠的女性魅力、通常也很耐看。更重要的是,她們沒有好到讓人有不敢親近的壓力。她們大部分學歷不壞,有一份還不錯的工作。經濟上雖然不至於很闊綽,但也算是自給自足。…她們通常有足夠的品味、懂時尚、懂得吃、知道哪裡有不錯的餐廳、知道餐點該搭配什麼酒;懂得穿、未必擁有一堆知名精品、但總能穿搭出自己的風格,甚至連男人的穿著打扮都能有所見解...」

    當你一邊讀Joe的文章,一邊開始覺得「對,我就是這種80分女孩」的時候,請注意,你已經陷入人類認知能力的陷阱了。

    雖然大多數人自我感覺良好,但並不至於自稱超越90%同儕。作者對80分女孩的描述,就跟星座測驗一樣,會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對,我就是那樣」。順便一提,在這樣的設計環境裡,當海苔熊主張我們難以在科學上界定80分女孩時,他的說法自然無法得到太多女人的共鳴。

    80分女孩是否有安全感危機?

    就算我們有辦法界定出一群(根據Joe的說法)佔據多數的80分女孩,他們是否比得到其它分數的女孩更受到Joe所提到的安全感危機威脅?

    關於這一點,Joe沒有提出統計資料支持。當然,他聲明「我並非兩性專家,我的書更不是兩性科學」#1,而這似乎一定程度上迴避了受科學檢視的必要性。但我必須指出,相關統計資料對Joe的重要性遠超過他的想像。統計資料的有無,原則上決定了Joe的說法是市場學的檔次,還是命理學的檔次。

    常識上,如果你說「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特別受到安全感危機威脅」,你就同時說了「其它分數的女孩比較不受安全感危機威脅」否則你就是在說一句廢話,類似於「在國民黨黨員裡,馬小九和金小刀特別擁有黨證」。(當然,他們兩個可能擁有「比較特別的黨證」,不過這篇文章討論的是男女之間的愛情,至於男人之間的情誼,必須另文深探)

    所以,其它分數的女孩是否就比較不受安全感危機威脅?在沒有統計資料的情況下,我們當然還是可以討論這個問題,例如,有人可能會說:

    (A)90分的女孩男人費心思追都來不及了,哪需要在乎自己能否給人安全感?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她們的首要顧慮恐怕還輪不到安全感喔~

    愛情危機診斷VS算命

    這種說法聽起來有一點合理,但事實上它根本是合理的相反。它的問題在於,不管你對「80分女孩」遭遇的感情危機做出什麼樣的診斷,你都可以用一模一樣的格式為那個說法辯護:

    診斷: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的危機在於,她們太八卦讓男人心煩。

    理由:90分的女孩男人費心思追都來不及了,八卦忍耐一下就好。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她們的首要顧慮恐怕還輪不到愛八卦喔~

    診斷: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的危機在於,她們的穿著品味不上不下。

    理由:90分的女孩男人費心思追都來不及了,穿著品味差一點無所謂。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她們的首要顧慮恐怕還輪不到穿著品味喔~

    診斷: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的危機在於,她們面對身邊男性,容易心猿意馬,最後反而落得一場空。

    理由:90分的女孩根據定義有權心猿意馬。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要心猿意馬恐怕還輪不到她們喔~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怎麼講怎麼對的狀況?一個可能的分析是,進行推論的人,在區分出「80分女孩」和「其它女孩」的同時,已經預設了她們具備不同性質,處於愛情市場的不同景氣當中。80分女孩是「還不錯,但是沒那麼好」的一群,因此,那些「好到不需要擔心安全感危機(或其它任何剛好被拿來討論的負面條件)」的女孩,自然不會屬於「80分女孩」,而那些「要擔心的東西實在太多了」的女孩,也不會是「80分女孩」。這種推論在結構上類似:

    「凡是烏鴉都是黑的。」

    「是喔?我們實驗室昨天才收了一隻白化的烏鴉欸。」

    「不要鬧了好不好~既然是白色的怎能叫「烏」鴉?」

    這類怎麼講都對,可以解釋幾乎所有資料的討論方式,用科學哲學的術語來說,叫做缺乏可否證性。當我用缺乏可否證性的方法進行辯護,我的論述就不再科學:

    「仙仔,您不是說阿九會因為命格僵硬在今年掛掉?」

    「唔,看來這個命格實在是太僵硬了,掛都掛不掉哪!」

    可否證性大挑戰

    當然,Joe可能不會用這種策略辯護安全感危機假說。但問題是,只要Joe不提出奠基於事實的統計數據,他的辯護遲早會遇到怎麼說怎麼對的問題。若你不同意我在這裡的說法,可以試著挑戰:你是否可以在不引用統計數據的情況下辯護安全感危機假說,而又不陷入「怎麼講都對」的算命困境?

    不管是科學假說還是科學論述,都必須具備可否證性。這個說法自Karl Popper在三零年代提出後,成為少數受到廣大科學家接受的科學哲學理論。#2 那些怎麼說怎麼對的討論方式,讓說法沒辦法受到證據檢驗,因此,自然違背科學家接受的科學基本原則。

    看到這裡,你應該了解,雖然有些說法怎麼說怎麼對,看起來很有道理,但這不構成相信它的理由,正好相反。

    為什麼要學科學和哲學?

    從Joe的愛情分析,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科學精神和哲學思維重要。

    首先,鄉民關於星座解析的實驗,讓你了解人很容易接受某些設計精巧的敘述「就是在講我!」,而利用這種認知缺陷取信於人的技術,顯然已經不是星座專家的專利。再來,科學哲學關於可否證性的分析,也不只是學院裡的玩意,而是可以有效地協助你辨認那些與自己的愛情策略密切相關的建議到底值不值得相信。

    note

    1. 然而你可以發現,這並不阻礙他的編輯把書名取做「愛情市場學」,就像雖然Joe沒有說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會讓女生難嫁掉,這也不阻礙他的商周編輯把文章下標為「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一樣。
    2. 當然,這並不是說其它科學哲學理論都很爛。基本上科學家不太喜歡其它那些說他們研究的質子和中子「事實上不存在」或者「都是被科學家建構出來」的說法。

    7.16.2013

    因果關係的謎題

    總裁大熊正在考慮要不要執行某個開發案。據研究,這個開發案會嚴重破壞生態,但這不在大熊的考量之中,他只關心公司的利益。大熊仔細比對每一份資料,發現這個開發案根本賺不到錢,於是決定取消它。

    問題:大熊是故意阻止生態遭到破壞的嗎?

    你八成會覺得不是,因為敘述裡寫得很清楚,大熊不在意生態。然而,考慮另一則故事:

    總裁大熊正在考慮要不要執行某個開發案。據研究,這個開發案會嚴重破壞生態,但這不在大熊的考量之中,他只關心公司的利益。大熊仔細比對每一份資料,發現這個開發案是隻金雞母,於是馬上召集團隊開始策劃。

    問題︰大熊是故意破壞生態的嗎?

    根據耶魯大學哲學家Joshua Knobe在2006的調查,在後面這個情境裡認為大熊確實是故意破壞生態的人數,遠超過前一個情境。

    這個現象引起哲學家們的好奇:當大熊為了利益避免生態破壞,我們通常不認為這算是他「故意」保護生態,但是當大熊為了利益破壞生態,我們就比較容易覺得他是「故意」破壞生態,到底是什麼原因促成了這兩種判斷的不對稱?

    要了解用詞差異背後的原因,稍微探討一下相關詞彙的功能,通常會有幫助。「故意」常被用來當作評價的基礎。說某人是故意做某件事,通常表示他是為這件事的後果負責的恰當人選。當然,為某件事情負責,不但代表必須因為那件事情的壞後果受到譴責或懲罰,也代表理當基於那件事情的好後果得到讚許或獎賞。我們對僅出於利益行事的大熊故意與否的判斷在兩個情境當中的差異,直接反映了人們對於大熊行事的道德回應:

    1. 大熊為了利益不破壞生態,這不算故意保護生態,同時不值得讚許。
    2. 大熊為了利益破壞生態,這算是故意破壞生態,理當譴責。

    這則哲學發現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顯示了,人們的道德互動會影響那些看起來跟道德無關的概念使用方式。我們原來可能以為「故意」這個詞的內涵很簡單:在知道後果的情況下依然去做,這就是故意。然而現在必須承認,要判斷別人是否故意行事,除了考慮當事人是否事先知情,也受到相關道德脈絡的影響。

    還有其它一些看似和道德無關卻會受到道德考慮影響的概念,除了「故意」之外,最常見的就是「原因」。

    法官:所以這起車禍的原因是?

    阿修:慣性定律?

    法官:什麼?

    阿修:要是慣性定律改變,車禍可能就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法官:你來亂的嗎?

    顯然,若依照阿修的標準,車禍的原因還會包含重力定律、強核力定律等各種基本自然定律,說這些是車禍的「原因」,當然符合事實,但是它們都不會是法官想要的答案。當法官問車禍的原因,他想知道的是造成車禍的因素當中那些值得譴責的人為原因,例如酒駕、超速、講電話等等。因此,阿修的「答非所問」自然讓人懷疑他是故意在找麻煩。

    為什麼我們在車禍的脈絡裡探討原因時會有這些不成文的規則?最直接的答案,就是與其說我們是在討論車禍的原因,不如說我們是在找尋究責對象。我們的目的不是把所有促成車禍的自然和人為因素全盤搜出,而是掌握那些有助於我們解決車禍問題的因素。

    沒錯,要是慣性定律改變,這次車禍可能就不會發生。但是我們沒有辦法藉法庭審判改變慣性定律,因此在法庭上說慣性定律是車禍的原因,雖然萬分正確,但一點意義也沒有。

    對車禍事件來說,有意義的原因探討方式通常預設某些道德判準。例如,在闖紅燈撞死行人的案例裡,我們不會說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和堅硬的保險杆是車禍致死的原因,雖然大家都可以同意:若行人當時不走上馬路,或者如果車廠把保險杆設計得柔軟一點,或許就不會有這起死亡車禍。在這種例子裡,我們更情願判斷闖紅燈的駕駛是車禍的原因,因為他違背了我們為了避免車禍而訂定的遊戲規則,因而更應該被究責。

    當然,如果討論脈絡改變,訴諸的原因也可能改變。在設計新車款的研討會中,若工程師們翻出舊有車款的意外記錄討論促成那些嚴重後果的原因,比起闖紅燈的駕駛,他們可能就對保險桿的硬度更有興趣。

    脈絡不同,篩選恰當原因的條件也不同。這些微妙的差異雖然反映了人們道德思考的特色,但也可能在討論中被用來偷渡不正確的結論。例如當軍人在烈日下受到過度懲教而熱衰竭死亡,軍方卻報告死因為「中暑」,這顯然是為了規避責任而混淆不同的討論脈絡,就像酒醉的駕駛堅持車禍的原因是慣性一樣荒謬。

    6.29.2013

    郝柏村的言論自由

    郝柏村在台大的演講遭到學生鬧場,這群學生認為郝柏村和講題「民主的守護者」不配。歷時七分鐘(或十五分鐘)的抗議結束後,郝柏村說:

    「各位來賓,這是很好的民主教育...(學生)想說別人被鎮壓時,他們(學生)也不該鎮壓別人發表意見的自由。所以,民主實在須要從年輕時代把我們民主的風度學起」

    郝柏村錯了。身為重量級政治人物兼特邀講者,抗議的學生沒有鎮壓他表達意見的自由,只是干擾他表達意見的特權。有則新聞指出現場聽眾錄影機裡學生抗議的片段疑似遭工作人員逕自刪除,這要是真的,反而是鎮壓的更佳範例。(後來發現是搞錯了

    「政大恐同演講裡的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收聽的義務」裡,我討論言論自由的兩個面相,指出言論自由僅保護說話者表達的權利,沒有保證聽眾收聽的義務,因此教授不該在課堂上任意放入有科學爭議的內容,除非他能確保公正自由的討論空間。

    郝柏村的演講讓我們知道,言論自由除了上述面相,還有更深的區分值得放在心上。考慮到身分和地位帶來的發言權力不對等,跟郝柏村比起來,泛泛學生的言論自由反而更值得保護。我認為網路名人有責任開放部落格留言,也是基於一樣的想法。

    當然,大概很少有人能接受你隨便就打斷演講七分鐘,不管台上是誰。畢竟台下的人還是要聽演講的。我同意對於想要抗議的人來說,靜默布條或遵守會議規則的發問是比較好的選擇。但我也認為,這些方案和七分鐘口號之間,存在的只是禮貌差異,不是道德差異。

    6.21.2013

    核能爭論的批判觀察

    *本文原發表於潮人物2013六月號

    身為哲學系學生,我對能源政策有什麼獨到的見解?答案是沒有。不過我們長久以來研讀哲學家們枯燥龐雜的爭論,深深體會怎樣的討論容易有建設性,怎樣的討論可能淪為跳針打嘴砲,浪費大家的時間。以下羅列幾項這次核能討論中常見,但實則有礙溝通效率的說法,希望對大家有些幫助。

    1.你說核廢料很安全,不然核廢料放你家啊!

    這種嗆聲字面看起來是在說:如果你擁核,而國家聽取了你的意見,那麼,你就必須為你提供的方案背書,在必要的時候付出犧牲。然而,如果我們最後走向有核的未來,當初倡議擁核的人是否就比較有責任犧牲自己的方便來處理核廢料?當然不,除非你也同意當初倡議反核的人比較沒資格使用核能生產的電,至少這樣比較公平一些。

    不過,同情地理解,當反核方質問擁核方願不願意把核廢料帶回家,這質問背後有另外一層意思:你憑什麼相信核廢料這麼安全?證據在哪裡?從這個問法出發,才會進入比較有建設性的討論。

    2.車諾比的畸形兒

    討論輻射病變的反核文宣,偶爾會附上那幾張經典的車諾比畸形兒童照,或是日本在福島事件後出現的畸形動植物相片。這些圖片成為熱門選擇的原因很簡單:我們的認知系統喜歡例子和故事,這就是為什麼具體的個案總是比統計數字吸引人。

    然而,剛好就是基於這一點,你必須對它們格外留意。這些圖片在文案的搭配下,很容易就讓你有核災非常危險、無法控制的印象,而你根本來不及思考那些你應該想的事情,例如:那些連體哈密瓜、奔跑的蘿蔔、大便形狀翅膀的蟬,是來自福島,還是三百公里外的東京?就算那些畸形兒真的來自車諾比災區,他們在當地兒童中所占比例是否超出正常值?

    3.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常見的另一種反核說法,是「一丁點風險都不能冒」,例如「我們無法百分百保證核電安全,那就不該蓋!」、「科學家沒辦法百分百保證核廢料處理場附近民眾的健康,那就不該製造核廢料!」等等。

    支撐這種說法的立場有很多種,不過它們都有顯著缺點。例如,若你真的主張「一丁點風險都不能冒」,那麼你也不該開車出門或者吃茶葉蛋。

    可能有人會這樣釐清:我要冒的風險我可以自己負責,但是集體決定的政策關係到全民,所以不能冒險。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可以冒險而政府不行,所以你可以一面堅持核四必須絕對安全,一面冒著無法排除的交通意外風險開車出門。然而,即便是這樣,這種建議也不會比較好,因為光是考量防震係數,這麼高的安全要求就會把大部分的公共建設案卡死。

    另一個釐清的方法,是強調核電廠跟其它公共建設不一樣:想想看,核電廠一出問題,就要疏散幾十公里,然而,圖書館就算蓋壞了,是能引起多大規模的災難?這種說法可以讓「一丁點風險都不能冒」的堅持不致於威脅到圖書館這類公共建設,但依然可能導致能源政策無解的局面。例如說,如果我們基於能源穩定性等考量選擇火力作為核能的替代方案,我們依然面臨一樣的問題:火力發電廠的碳排放可能大範圍地危及生態、安全和健康。全球暖化和空氣污染的危害是緩慢且不知不覺的,但所有認真思考風險的人都沒有理由把它們排除在考量之外,特別是當核廢料輻射對健康的威脅正是當前重要反核理由的時候。

    4.擁核者主張核電廠比火電廠環保,笑死人了,他們才不在乎環保!

    這個反應偶爾會出現在擁核者提出關於全球暖化或空氣污染的論點之後。此說法讓發言者感到安全,因為它把擁核派塑造成壞人。然而,這正是此反應的危險之處:核電廠跟它的替代方案比起來,哪個對環境的影響較糟糕?要回答這個問題,你該考慮的是那些相關的事實,不是跟你辯論的人的心態。

    當然,虛偽的討論者總是不令人放心。想想看:如果一個人為了自己支持的政策不惜假扮成環保人士,那他提出來的那些關於環保的論點,又能有多可信?這樣的說法看起來很順,但有幾個眉角值得思考。首先,提供關於環保的論點,不代表對方就是想要以環保關懷者的姿態參與討論。他確實可能一點也不在乎環保,只是想提醒那些真的基於環保考量反核的人,或許還有一些事實是他們會想要考慮的。再來,所有目的,不分好壞,都可能導致隱瞞和欺騙。真心誠意的環保人士,也可能為了自己的誠摯訴求而選擇性揭露或放大部分事實。

    5.核廢料很安全啊,蘭嶼人有什麼好不滿的?

    核廢料議題的嚴重性浮上檯面之後,擁核者不時會受到逼問,這種逼問有一定程度的篩選作用:如果你認為台灣的核廢料無法被恰當處置,你大概很難心安理得擁核。因此,願意公開擁核的人多半對核廢料有說法。例如他們可能主張,目前放在蘭嶼的乾式核廢料沒有大家認為的那樣危險,也沒有致癌的證據。然而,這種自信有時候會讓擁核者說過頭,噴出「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蘭嶼人有什麼好抗議的」這種話。

    大家都會同意,若要為蘭嶼核廢料儲存場提供正當性,政府必須一定程度確保廢料安全。然而,這並不代表假若我們都同意核廢料很安全,蘭嶼人就沒有權利繼續主張遷出。在民主社會裡,政府的行事必須透明,隨時提供人們清楚正確的資訊以供決策,任何誤解都可能破壞公共決定的程序正義,例如說:在當初協商時,放任蘭嶼人民以為那塊地是要蓋魚罐頭工廠。

    6.浪費電的人沒有資格談廢核

    這種話不僅來自擁核方,也來自某些自我審查意志強的反核方。有些報告指出在台灣廢核會導致能源危機。如果你相信這些報告,那麼至少在幾年內非核家園和充裕能源就不可兼得。

    然而,這是否代表身體力行節約能源是站上反核立場的基本資格?當然不。這種資格宣告,忽視了反核陣營內部的多元可能:刻苦的未來並不是認同核能發電效率的反核人士的唯一選擇,他們可能主張另一種能源分配方案,或同時倡議產業轉型以減少耗能。

    7.沒有配套的反核只是嘴砲

    這種說法不只出現於核能爭議中,在任何政策方案的討論裡都可以看到:反對某政策的陣營,被逼迫詳細說明「如果不這樣做,那到底要怎麼解決問題」。

    然而,這種攻擊並不公平。首先,當人民無法說明完整配套方案,只代表他沒有受到政府支援供給研究團隊,不代表他的觀點沒有價值,或者他指出的政策缺陷不值得參考。再來,考慮到一般人和政府之間的這種資源不平等,如果我們真心把民主當成團隊合作,而不是互相卸責的機制,那麼我們理當分配比較高的舉證和提出計畫的責任給政府。

    理想上,根本不應該等人民舉出來,政府就應該先考慮過初步能想到的各種方案,並向人民說明,為什麼政府選的那個對大家最好。我們之所以繳稅,為的就是這些服務。當然,異議也需要初步基礎,我們不能利用自己的劣勢佔便宜,裝傻要政府滿足目前不可能達到的方案(例如穩定、充裕且又乾淨的太陽能發電)。然而,如果官方方案的支持者完全不考慮上述那些資訊和計畫資源的不平等,並堅持要求反對者提供夠好的配套,那麼,這就只是另一種反動的修辭而已。

    8.反核發言常被踢爆,似乎暗示反核是錯誤選擇?

    在核能爭議中最引人注目的應該是從反核立場出發的各種宣傳,然而我們也會不時聽聞有些宣傳內容被踢爆,或者跟科學常識牴觸。例如先前傳出國外太陽能道路發電量遠勝核四*1、核電廠「弄得不好會核爆」,台灣人根本就是「睡在幾十萬顆核彈上」等等。*2

    有一些人認為,這些宣傳之荒謬,似乎成為反反核的好理由:如果反核真的是有道理的立場,這些人何苦用這麼違背事實的內容倡議?在這種考量下,偽科學式宣傳的存在,似乎暗示反核方除了這些流言之外,提不出更好的說法。

    這種考量忽略了另外一種可能的解釋:我們可以明確注意到那些聳動荒謬的反核宣傳,是因為反核運動成功吸引了一般民眾(換句話說,核能科學的門外漢)熱切參與。在我們的社會裡,最扯的資訊流傳得最快,而反核者就跟其它任何群體一樣,沒有(著眼於言論自由,也不該有)自我審查機制,不會禁止相同立場的人發表蘊含錯誤的宣傳。反過來觀察,持擁核立場的人數不多,有熱切發言動機的更少。因此,與其說反核方犯的錯誤多於擁核方,不如說擁核方很少做宣傳,所以也沒有什麼機會犯錯,而這當然不代表他們的論點就比較有道理。*3

    在考慮這些想法後,市面上錯誤反核訊息的數量就無法作為反反核的理由。然而,這個情況依然值得參與議題的我們引為借鏡:現在反核聲浪是很大沒錯,但反核方最有道理的說法,反而因此被埋沒在許多聳動但有瑕疵的宣傳後面。如此一來即便佔據多數,卻可能依然無法深化公共討論。

    note

    1. 後來被人指出是計算單位搞錯。
    2. 核電廠的燃料棒中的鈾235濃度跟核子彈至少相差30倍,就算失控也不可能核爆。
    3. 真要講的話,政府和原能會、台電確實製作了許多廣告和文宣,但官方長久以來在誠信方面的不良形象和低能的傳播技巧,也讓那些訊息難以受到重視。

    6.19.2013

    考上哲學系了嗎?開學前可以做的7件事

    一些人在問,以下以中正大學哲學系為例給建議。

    1.嘗試溝通

    加入哲學系表示你必須得學會真的表達想法。不是作文課綿綿抒情的那種表達,也不是高中老師帶課堂討論時「每個人的意見都不一樣,但每個人都有道理」的那種表達,而是有對有錯、有清楚有模糊,並且這些都會被你的老師和助教指出來的那種表達。

    許多哲學系新鮮人感到挫折,因為他們在課堂上無法清楚說出自己的意見,或者他們寫的申論題別人看不懂。著眼於高中課程品質,沒有人會在你大一時基於這些事情責怪你,但這些能力都是可以訓練的,如果你到了大四還表現成那樣,那就是自己的問題。

    要訓練理解和表達能力,在我的經驗當中最好的方法是上網打筆戰。不是互相問候媽媽的那種,而是在Paul Graham的金字塔可以爬到最上面三層的那種。以這種檔次的筆戰為目標,你會慢慢學到如何對別人說的話進行同情理解,並且用更完整的句型和案例來說明自己的想法,以達成最有效率的溝通。

    你可以在自己的臉書和人討論,也可以到各種關於公共議題的頁面、各個哲學部落格,或者沃草烙哲學

    此外,我也推薦你參加簡單哲學實驗室的活動。在互動比例高的哲學講座裡,你可以練習如何在哲學討論裡應用那些溝通技巧。

    2.學習語言

    中正哲學系走英美分析哲學路線,所以我們的教科書大多是英文的。如果你的英文不好,大一會很辛苦(但也會進步很多,像我當初那樣)。要以此為目標準備英文,你不用背誦太多冷僻古怪的字眼,但需要培養論說文常見句型的語感,並且認識常見的片語。

    我的建議是找一本你覺得有趣,且在語言上不會太困難的英文書,哲學或科學都行,用能猜就猜的方法讀它。若真的猜不到那意思,查英英字典。你不需要特別背誦你查詢的單字,但可以把它的意思寫在空白處方便日後翻看。

    3.準備出路

    哲學系是個幾乎沒有市場區位的科系,你在市面上找不到什麼特別為哲學畢業生準備的職位。跟其它學科比起來,哲學的優勢在於它能更有效培養一些泛用型的能力,例如表達能力和分析能力。然而,要讓這些泛用型的能力發揮作用,在現況下你還是最好要有個能附送市場區位的專業,例如資工、會計、英文、心理…。

    中正哲學系在這方面的優勢,就是它給予雙主修學生超扯的金手指優惠。我建議大家好好利用。你可以在入學前就開始接觸你可能有興趣的第二主修科系,讀一讀它們的書,吸收一些相關資訊。

    4.讀哲學書

    當然,身為未來的哲學生,如果你不先念一點哲學書好像也說不過去。不過讀哲學書的時候請注意,思考跟閱讀一樣重要,若你念了一個小時的書,接下來至少應該花一個小時思索你剛剛讀到的東西。(這章主要討論哪些問題?作者提到哪些解決方案?它們有道理嗎?)

    有些人提到是否需要先念大一哲概、哲學史或邏輯課本。我不建議那樣做,因為那會妨礙你到時候正確估算自己跟同學的程度差距。不過,我當然推薦你閱讀哲學部落格,並參與討論。

    5.公共參與

    你再也不需要因為自己是高中生而做那些浪費時間的事情了。從現在開始,你應該花更多時間盡你身為公民應盡的義務:參與公共。你應該開始了解台灣人是如何統治台灣,如何分配權力和稅金,如何限制彼此的自由,並思考這些做法是否公平。

    你可以在PNN立報找到很多值得關心的案例和說法。當然,你也要避免自己被文章作者牽鼻子走。

    6.批判思考

    因此,你應該盡早開始培養批判思考的能力。這跟「嘗試溝通」那一節提到的東西很相關,但是不一樣。粗略來說,批判思考的能力包含了「保持懷疑」、「察覺謬誤」和「分析論述」等項目,它和你的溝通技能通常是同時發動,並且可以一齊訓練。但批判思考也值得你特別花時間練習,例如讀冀劍制的書。你可以試著在嘗試溝通時運用你在書裡看到的技巧。

    7.寫部落格

    當哲學部落客有很多好處,並且,以上幾乎所有項目都可以找到方法和你的部落格結合。

    6.15.2013

    壞掉的資訊能力測驗

    近年來,各大學為了增加學生綜合能力指標,鼓勵學生參與電腦資訊類測驗。有一些學校進一步把這樣的資訊能力測驗設為畢業門檻,若未通過則無法畢業。

    我在國立中正大學拿到學士和碩士,現在念該校哲學博士班,因此在這篇文章裡,我以中正大學為例,說明將資訊能力測驗當成畢業門檻之前,校方應特別審慎考慮之處。然而,我相信壞掉的資訊能力測驗是許多大學廣泛的問題,希望這篇文章能協助釐清相關討論。以下我依序說明:

    1. 把特定廠牌的軟體測驗當成畢業門檻,會侵犯平等對待學生的原則以及學生的自主性。
    2. 並且,也違反公立學校應該盡力在各種營利廠商之間保持中立的原則。
    3. 現有的資訊能力測驗促進不健康的數位環境和使用者態度。
    4. 就算是對微軟的使用者來說,現有的資訊能力測驗也沒有測驗效力,只是在浪費學生的時間。

    update 6/16:有些人認為這篇文章是出於自由軟體的立場在反對微軟。我必須澄清:我的立場比你們質疑的更低級。我不是自由軟體的使用者(噢,除非你是指盜版軟體),我用的產品來自世界上第二邪惡的操作系統供應商:蘋果。我不喜歡微軟,因為它的介面設計很醜,但我相信你可以發現,這篇文章的論點沒有任何一項建立在「微軟的介面設計很醜」上面。換句話說,在這篇文章裡,我可是非常小心,不讓喜好影響評論。

    資測妨害平等原則和學生自主

    中正大學的學生必須考過資訊能力測驗才能拿到學士文憑,測驗內容包括Windows系統和Office系列的基本操作。*1

    然而,首先,學校真的知道有多少人需要用到辦公軟體嗎?那些不需要用到辦公軟體的人,為什麼要為了其它需要的人犧牲自己的時間?

    再來,就算有夠多人需要具備辦公軟體和OS技能,他們也不見得需要用微軟產品。我曾經聽過一個說法:要是公司的主管真的很懂電腦,他一定會僱用那些會用Open Office或是Google Document的員工,我不知道事實上是不是這樣,不過,誰會沒事想花一大筆錢跟微軟買軟體?

    事實上是:有些學生不使用微軟的那些產品,因為他們可以用iWork或Libreoffice做出一樣的文件,或者用Google Docs應付大多數的工作需求。這些學生的選擇可能基於各種考量:經濟、品味、支持自由軟體的道德原則。但重要的是,不管學生出於什麼理由用其它軟體取代微軟產品,這些選擇都應該被學校尊重。

    然而,中正大學不但沒有尊重這些學生不用微軟產品的選擇,反而變相懲罰他們:他們必須額外付出精力和時間研讀關於微軟產品的題庫並進行術科練習,才能畢業。這非常荒謬,因為事實上他們幾乎在所有情況下都可以用其它軟體取代微軟產品來執行同樣任務。

    不用微軟軟體的學生在中正大學的資訊能力測驗規定下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並且,基於接下來會提到的,資測沒有實質測驗效果,他們的犧牲並沒有帶來任何了不起的公共利益,也沒有提昇學生資訊能力。

    資測違反中立原則

    除了為難那些不愛好微軟的學生之外,獨鍾微軟的資訊能力測驗也加重市場壟斷。當然,資訊能力測驗提升資訊操作能力的實際效果非常有限,但它讓微軟業務可以這樣說:「我們的操作系統受到高等教育肯定,超過一半國立大學要求學生必須通過針對我們品牌的軟體操作測驗,才能畢業。」

    身為公務機關,國立大學應該盡可能在各種營利廠商之間保持中立。若學校要求資訊能力測驗,它應該同時提供各種品牌版本的測驗。

    微軟實際上的市佔率很高,但這無法用來支持學校選擇微軟作為畢業測驗門檻的理由,因為:

    1. iWork、Libreoffice和Google Docs都可以吃Office的格式。
    2. 提供其它選擇並不困難,考慮到目前資測題目的水準,我相信每一種品牌的辦公軟體都有粉絲團體願意為了宣傳自己喜歡的軟體而免費提供具備更好測驗效力的題目。

    當然,說學校應該「盡可能」在各種營利廠商之間保持中立,並不代表他們必須全面更換所有辦公室裡現有的作業系統,因為那樣做的成本非常高。但你猜有什麼選項既便宜又可以讓學校更符合中立原則?提供多元的資訊能力測驗!

    資測促進不健康的數位環境和態度

    首先,資訊能力測驗隱含一種觀念:不會使用軟體是使用者的錯。要是你覺得某個軟體不好用,你也只能想辦法讓自己適應它,而不是去責怪設計它的人(就算當初買軟體的你好歹也算是它的客人),或者改用其它比較好用的軟體(就算它們不用錢)。學校指定某廠牌軟體的操作能力當成畢業門檻,是在協助軟體公司把設計成本轉嫁給使用者。

    再來,資訊能力測驗這整個考試方向本身是過時的。從終端機到OS再到iOS、從本機端到雲端,軟體推陳出新的速度越來越快,使用概念改變的速度也越來越快。這一切都讓「先把自己將來會用到的軟體學起來等」顯得越來越愚蠢。學校應該做的事情,不是逼迫學生學好某個軟體的某個更新版本,而是讓學生學會如何藉由網路搜尋和自學解決大部分操作問題。

    資測徒具形式,沒有實質測驗效果

    中正大學的資訊能力測驗沒有測驗效力,它從事先公布的題庫當中抽選題目,但是任何看過這些題目的人都不會相信它們有什麼檢定效果。它們之中大多數具有下面這些缺點:

    (1)就算你真的會用那些軟體或系統,也無法做對題目。

    (Vista第49題)如附圖所示,為 Windows Vista Business 中的「裝置管理員」擷圖,請問圖中的項目是依照何種檢視方法排序?

    a.裝置(依資類型)、b.裝置(依連線型)、c.資源(依資類型)、d.安裝(依連線型)

    就算你昨天才很順手在裝置管理員選了方便自己檢視的排列方式,你也不見得會在做題目時知道要怎麼選。

    (2)題目針對一般使用者不會遇到的問題。

    (Vista第2題)Windows Vista 各版本中下列何項無法在零售商購買?

    a.Home Premium、b.Enterprise、c.Business、d.Ultimate

    老天,身為前使用者,我甚至不知道Vista還有這麼多版本!

    (3)題目針對沒有人需要知道的事。

    (Vista第21題)在 Windows Vista Business 中,在下列何項資料夾的檢視模式下,無法拖曳圖示移動位置?

    a.並排、.b詳細資料、c.小圖示、d.清單

    答案是你到時候拖曳看看就知道了,只有白痴才會特地把這種資訊背下來。(更多怪異資測題目整理,請見許益新的文章

    看完中正大學的資測題庫,你可以理解,為什麼我們學校沒有任何學生會為了考資測而真的去練習使用軟體、熟悉作業系統。對畢業在即的學生來說,保證通過資測的方法,是背熟650題學科題庫和做熟術科題庫,不是成為會用那些軟體的人。

    或許有人會說,這只是題目出得不好的問題,只要把題目出好不就好了?但我必須指出,會讓這麼荒謬的題庫變成畢業門檻,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校方苟且態度的問題。學校想要展現出學生能力指標的表象,但又缺乏實質培訓計畫和預算,所以就有了這種背誦保證型的測驗。對外學校可以說,看,我們的畢業生個個都有基本電腦資訊能力,而對內也不會有太多學生因此無法畢業,因為有題庫。然而,這種「體貼」的結果,就是學生必須用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替學校的面子買單。

    為什麼中正大學會有這種跟能力無關的「檢定」?我曾經聽過有人說,學校把資測當做畢業門檻,是為了接教學卓越計畫,現在我完全相信這個說法。

    要讓資測從徒然浪費時間的畢業儀式,轉型成有實質意義的能力檢定,學校至少必須像英文測驗那樣,拿具備公信力的第三方證照(托福、多益)當做畢業門檻。當然,在現況下如果學校要求學生一定要考到一個軟體證照才能畢業,下一屆的畢業率至少會掉30%,但這就是學校硬要面子卻又沒配套的結果。

    現階段的資測沒有效力,它考的不是資訊能力,而是學生是否願意暫時擱置其它比研讀題庫更有意義的事情(換句話說,大部分事情)。在學校證明資訊能力測驗真的有助於提昇資訊能力之前,它必須停止這種自我欺騙的畢業門檻。

    結論

    在勉為其難的情況下,把資測當成畢業門檻的學校應該:

    1. 提供多元品牌的資訊能力測驗供學生選擇,以避免妨害平等原則、學生自主和中立原則,並且
    2. 證明這些測驗真的有效度。

    在更好的情況下,學校應該:

    1. 用「網路搜尋與自學能力」取代「資訊能力」。

    或者

    1. 把資訊能力測驗從畢業門檻裡拿掉。

    NOTE:

    1. 本年度起,中正大學學生可選考「電腦軟體能力」測驗,來取代Windows和Office系列測驗。然而「電腦軟體能力」測驗內容包括Linux系統管理和程式設計,顯然不是針對一般電腦使用者,因此無法解決我提到的那些不平等境況。

    6.13.2013

    又一個改考卷的季節

    1.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學生好像有某種分類障礙。以下為了避免當事人看到傷心,我把例子通通換掉。若題目叫他們「舉例一個文化大學博士」,他們會回答:「博士是一種學位,始於16世紀的西方,當時…而在台灣,中國文化大學是...」。

    這段話可能符合史實,但不會是對的答案,除非題目是叫你解釋博士的沿革。但事實上題目是叫你舉例,所以對的答案應該是例如:「蔡衍明」

    這種學生與其說沒聽懂課,不如說是沒看懂題目。但問題是,給例子和給解釋這兩種任務,難道大學生分不出來嗎?

    2.
    他們也會搞錯給例子和給定義。叫你「定義『交通工具』」的時候,你不能寫「腳踏車」。我的天,這是有多難?

    3.
    雖然我平常只負責改作業,沒有跟課(參與課堂)。但是看到寫得好的卷子,當然是會很高興。換言之,若看到寫得爛的也不會開心。在寫得爛的考卷裡面,那些明明不會還亂掰的卷子最令我困擾,因為他明知道自己這題一定答不對,還硬要我浪費時間檢視。(如果他當初是認為自己亂掰搞不好就過關了,則是對我的藐視)

    這讓我想到,pyridine以前曾經寫過:

    我的指導教授為了防止學生亂掰, 發明了一種考試制度, 那就是簡答題每題有三分的基本分, 不知道答案的學生只要留白, 就可以得三分. 不過不知道答案亂掰的學生, 就一分都得不到. 結果有些學生的分數比交白卷還低!

    心有戚戚焉。

    4.
    我也想到我2011年的畫,歷歷在目。

    愛情策略爭論的批判觀察

    上週商周登了一篇文章,說條件中上的「80分女孩」反而更可能找不到結婚對象(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泛科學的海苔熊很快為文平反(80分女孩沒人愛?)。接著,「80分女孩」的作者Joe部落格回應,抱怨海苔熊斷章取義(從泛科學80分女孩的平反文,談「權威」創造的截思偏誤)。

    論點整理

    這場論戰涉及的論點很多,我把其中一場交鋒整理成下面這樣:

    [Joe1]
    80分女孩條件當然是不錯,不過她們採取錯誤策略,忽略了男人希望結婚對象能給自己安全感。所以現在80分女孩已經成為新的敗犬危機族群。

    [海苔熊]
    你不能說80分女孩普遍採取錯誤策略,因為

    1. 不存在一組「穩定的特質」可以描述80分女孩。
    2. 就算有,也跟有沒有人要無關。
    而根據科學研究:
    1. 好相處的女孩不會沒人要。
    2. 要找到幸福,你必須知道自己和對方想要什麼。

    [Joe2]
    (1)和(4)和我的論點不衝突,而且我也沒說過(3)。海苔熊用關於樣貌和性格的研究支持(2),但是根據我的文章,80分女孩之所以面臨危機,是因為她們選擇錯誤的策略(忽視男人對於安全感的需求),不是因為她們的相貌或性格,因此海苔熊是在打稻草人。

    把結論放在前面,簡單說,我的意見是:

    1. 如果海苔熊曲解了Joe的說法,那也不是海苔熊的責任。
    2. Joe的某些說法一開始就缺乏舉證,其實當海苔熊指出這點,就已經完成了批評,根本不需要引用科學證據。
    以下分別說明這兩點。

    1.曲解的責任

    Joe抱怨海苔熊把「長相不差、好相處的女孩沒人要」這種說法硬塞給他。然而,Joe在商周的文章標題是「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這標題八成是編輯改的,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天下沒有白嫖的妓女,要用誇大的標題招攬人氣,就得挺起臉接受批評。再說,自己的文章被媒體扭曲招致批評,作者的反應竟然是去罵批評者,而不是責怪媒體或發公告修正?拜託。

    2.舉證的責任

    對於海苔熊提出的所有科學研究報告,Joe幾乎都表示同意。這很正常,如果你跟我說科學家證實了「可愛的女生比較受人歡迎」,我也不會懷疑。然而經驗科學的價值並不只是在於證明常識是對的,而是進一步精煉,提供更明確的的細節,例如「可愛只在剛接觸時有吸引效果」。當然,任何聰明的愛情顧問的說法都不會跟這些精煉的結果相悖,因為他們一定會告訴你,愛情是許許多多特質和互動的結果,沒有簡易的答案。

    Joe和海苔熊之間的衝突之一,源自Joe的主張:

    安全感危機假說:80分女孩普遍採取錯誤策略,忽略男人所需的安全感。而這使得她們面臨敗犬危機。

    海苔熊在文章開頭否認這個說法,然而在他的文章裡,你找不到用來反駁這一點的科學報告。但這不會是缺點,因為在Joe對自己的說法進行初步舉證之前,舉證責任不會落到海苔熊身上。

    當海苔熊看到Joe提出安全感危機假說的時候,應該也覺得有點疑惑:這明顯沒有證據支持,但是好像也無法反駁。然而,這就是Joe的策略。這樣講好了,如果你問他說,90分的女孩和60分的女孩是否也可能忽視男人對安全感的需求,他大概也不會否認。事實上,我們大可以說每個女孩都有可能忽視男生對安全感的需求,然而,為什麼要在書裡特別強調是80分女孩正因此面臨婚姻危機?最直接了當的可能答案有兩個:

    1. 80分女孩真的是婚姻危機的高危險群。
    2. 80分女孩最有可能買那本書。

    當然,比起提供科學證據支持安全感危機假說,Joe應該更樂意退一步告訴你說那篇文章只是一則善意的提醒、每個女孩都有權利自己決定要不要將它納入考量。例如說他就提醒我們,海苔熊的文章可能「甚至更阻斷了女生聽聽不同觀點的機會」。

    不過,問題是:

    1. 這種說法可以為所有沒有根據的建議辯護。
    2. 沒有根據的建議不見得無害,它可能為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擔憂,並且,在這個例子裡,
    3. 它本身就是製造80分女孩危機的來源,Joe的行文暗示了:這類婚姻危機的癥結在女性身上,她們無法提供男性需要的安全感。這一點我還可以繼續往下寫一萬字,不過我決定把這個機會讓給其他女性主義者。
    就上述我討論到的交鋒,我並不覺得海苔熊的文章如Joe所說降低了泛科學作為科學平台的水準。當然,為了公平,我也必須指出:雖然Joe的文章裡最新奇的論點缺乏證據支持,但是他也沒有因此拉低坊間愛情顧問叢書的水準。

    潮人物:核能爭論的批判觀察

    *全文已上線,請見這裡

    我在這個月的潮人物有篇文章,從批判思考角度介紹核能討論裡的常見錯誤:

    『身為哲學系學生,我對能源政策有什麼獨到的見解?答案是沒有。不過我們長久以來研讀哲學家們枯燥龐雜的爭論,深深體會怎樣的討論容易有建設性,怎樣的討論可能淪為跳針打嘴砲,浪費大家的時間。以下羅列幾項這次核能討論中常見,但實則有礙溝通效率的說法,希望對大家有些幫助』

    我挑出的錯誤包括:

    [反核方]

    你說核廢料很安全,不然核廢料放你家啊!
    用車諾比的畸形兒照片反核。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一丁點風險都不能冒。
    擁核者主張核電廠比火電廠環保,笑死人了,他們才不在乎環保!


    [擁核方]

    核廢料很安全啊,蘭嶼人有什麼好不滿的?
    浪費電的人沒有資格談廢核
    沒有配套的反核只是嘴砲
    反核發言常被踢爆,似乎暗示反核是錯誤選擇?

    潮人物沒有上膠套的,大家可以到書店翻翻看。

    6.07.2013

    真愛立約初步檢討;性病、真愛、社會壓力

    台中一群女高中生(!)知道我對真愛立約很不滿,體貼安排一場演講讓我抒發怨氣。

    題目很聳動,但其實報告內容不是在宣傳性解放,只是把守貞團體的論點整理一遍,然後帶批判思考。

    我自己會接觸守貞議題,是源自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圖。

    乍看之下你可能覺得它是3M的廣告。

    但其實不是。

    真愛立約為什麼反對婚前性行為?我搜集到主要的論點有三種:

    • 真愛值得等待:處子之身是很寶貴的,只能獻給你願意與其終身廝守的人。
    • 性病:婚前性行為會增加性病風險。
    • 社會壓力:婚前性行為可能讓當事人受到來自某些人的鄙視、排擠

    不管你是個怎樣的人,大概都會有動機想要排除性病風險和加諸在自己身上的社會壓力。然而,要接受真愛值得等待,你對於性的看法必須要跟真愛立約很類似。這是為什麼我把它們分成「幾乎不倚賴價值觀」和「倚賴價值觀」兩類。

    性病是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好理由嗎?

    有一些人覺得守貞防性病很蠢,因為婚後也可能亂吃,而且你也很難確保結婚對象的乾淨。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性病,這些狀況當然都需要考慮,不過我認為這些都只是程度差別,它們會干擾守貞的成效,但不論如何,社會中守貞的人越多,性病就越不容易散佈。

    但是,這也不代表守貞就是好選擇。守貞是一個防治性病的方案,你要知道某個方案好不好,應該要拿它跟其它方案比較。而守貞之外的防病方案,其實也很明顯,就是安全性行為。

    守貞人士會說,婚前禁欲的效果當然比安全性行為好,因為保險套有破裂風險,而只要你守貞,就不會經性行為被傳染性病。嗯,如果決定守貞的人都會貫徹到底的話,這確實是對的。但是考慮到貫徹的難度,或許我們應該把對守貞效果的想像再往下調整。想想看:使用安全性行為防病的人,頂多只需要每次忍耐去便利商店買保險套的幾分鐘,但是守貞的人則必須忍住不做愛直到結婚。不管是守貞還是安全性行為,都要求當事人克制自我,意志力越強,效果越好。而實際上推行哪種手段總體來說比較有效,還是必須觀察數據,不是我在這裡想就可以決定的。

    再來,考慮副作用。守貞最明顯的副作用就是不能做愛。此外,選擇守貞來預防性病也可能歧視了那些在當前法律底下沒有婚姻權的戀人,以及不想把婚姻納入人生計畫的人(我後來發現這個論點是錯的,詳見*1)。另一個比較迂迴但我相信也影響重大的副作用,是守貞和某些性教育在推行上有衝突。這些衝突分成兩類,第一,那些因為宗教因素和保守價值觀而推動守貞的人,很難贊成多元且完整的性教材,因為他們太害羞,無法接受子女帶著畫有陰道圖解的課本回家問他們問題,並且,他們可能也不希望小孩從課本那裏知道性傾向其實有很多種,而且它們大多是正常且健康的。第二,防治性病、未成年懷孕也是性教育的一環,目前實務上最有效果的方法之一,是免費發放保險套給學生。但是,想想看,如果學校決定推行守貞,他們還會願意這樣做嗎?當然,這個論點僅限於那些以宗教和保守價值觀為主要動機的守貞運動,但是那也差不多就是所有的守貞運動了。

    關於性病,還有一件事情值得考慮。在我的印象裡,幾乎所有關於性病防治的宣傳和教材都會提到禁欲和安全性行為這兩個選項,但是它們之中,只有有宗教背景的那些,才會主張禁欲是防治性病最好的手段。這個對比讓我們有理由懷疑,保守人士是否對禁欲作為防治性病的手段給了超過科學證據可以支持的評價。

    真愛是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好理由嗎?

    真愛立約也主張我們為了等待真愛而守貞。你可以為這種說法找到很友善的版本,例如:「做愛是兩個人最親密的關係,因此應當保留給最親密的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真愛立約談的真愛,並不是兩個人真的很愛很信任很共患難就有機會進入的關係,他們還得結婚才行。所以「真愛值得等待」這個口號,其實有所偷渡,實際上它說的應該是「婚後才算真愛,真愛才能做愛」。

    (當然,如果你有認識堅持守貞的家族,可能會發現他們的父母也可能跟台灣其他比較傳統的父母一樣,喜歡替自己小孩選擇結婚對象。沒有任何父母有資格替小孩決定哪個對象是真愛,因此對這種父母來說,「真愛值得等待」就更諷刺了,因為他們的態度其實是「管你真不真愛,婚後才能做愛」)

    把婚姻、真愛和性愛綁在一起,會有什麼疑慮?我們先考慮比較簡單的例子:把真愛和性愛綁在一起會怎樣。

    性愛只能留給真愛,這個想法的預設,就是貞操是寶貴的。這樣子講,聽起來對當事人很尊敬:你有一個很重要、獨一無二的寶藏。但是如果你轉念一想,就會發現當事人其實沒有因為自己擁有這個寶藏而得到任何好處,反而被加諸很多負擔

    除了不能婚前做愛之外,萬一這個寶藏被搶了,當事人還必須負起沮喪、失去人生目標的責任。我從V太太的文章看到絲瑪特的故事,這個14歲女孩被綁架性侵然後監禁,九個月之後才被警察找到。記者問她為什麼不試圖逃跑,她說:「(被強暴之後,)我想說,我的天,我現在就是一坨被嚼過的口香糖。你會願意嚼別人嚼過的口香糖嗎?不可能,你只會把它丟掉。現在我的生命已經沒有價值了,就算我呼救、逃跑,又有什麼意義?」

    考慮到把守貞當成人生觀的這些副作用,以及其它許多實際存在並且不要求守貞的愛情觀,你可以說,雖然真愛聯盟和真愛立約都顯著想要搶奪「真愛」的定義權,但他們提供的方案顯然不是最有吸引力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比較複雜但更完整的圖像:把婚姻、真愛和性愛綁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

    首先,老皮可能會建議你,不要把任何人生當中重要的事情和婚姻綁在一起

    再來,不是所有戀人在現行法律底下都可以結婚,也不是所有人都打算結婚。婚姻不是簡單簽個字而已,可能還涉及非常多法律權利義務和兩個家庭的關係,如果「重視自己的生命價值」就必須把這樣一個龐雜的東西當成做愛的前提,那麼這種對於生命價值的尊重,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淪為對許多不方便這樣做的人的歧視。

    社會壓力是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好理由嗎?

    在宗教哲學裡,有一個老問題問說,如果上帝真的是全知全善全能,那他怎麼會放任世界上那麼多邪惡苦難存在。例如,為什麼南亞海嘯會出現,並且讓那麼多人傷亡、無家可歸?如果上帝全知,他可以預見海嘯,如果上帝全善,他會決定要避免海嘯造成的無謂傷亡,而如果上帝同時又全能,那他就辦得到。如果上帝真是全知全善全能,南亞海嘯災情怎麼還是那麼慘?

    為上帝辯護的一貫策略,主張這些苦難都有目的。例如或許南亞地區的人犯了什麼錯讓上帝必須懲罰他們,或者上帝故意引發事端激起人類的團結和互相關懷。當然這種說法還是留下很多討論空間,例如既然上帝全能,為什麼他不選擇在不引發苦難的情況下達成這些目的。不過另一種方便的無神論回應,是繼續丟案例,直到真正無謂的苦難出現,常用的例子是「在沒有人知道的地點因閃電引發森林大火,讓小鹿斑比和牠的可愛動物好夥伴一一痛苦死去」:既然沒有人知道,表示這火災沒有為人類帶來任何警惕、啟示、激勵,在這種情況下,全知全善全能的上帝為什麼會放任這些動物受苦?

    以上是邪惡苦難論證的標準討論方式。然而,我發現這個問題也可以拿來放在婚前守貞的討論上。想想看:如果南亞海嘯的發生,是上帝用來教給人類一些教訓,那麼,愛滋病毒的存在又是為了什麼?

    可能的解釋其實也很容易想到:為了懲罰不守貞的人。說愛滋病是上帝的計畫,你可能覺得我是在開玩笑。我確實是在開玩笑,因為上帝不存在。不過那些真的相信上帝存在的人,確實有理由好好想想這些疾病為什麼會發生。而我也相信,他們之中真的有人會誠心認為愛滋病毒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上帝要懲罰淫亂。

    身為無神論者,上帝是否用性病來對付喜歡做愛的人,我不得而知(或者應該說這問題有錯誤預設),不過我確實相信,守貞人士是一面向青少年教誨說淫亂的生活會讓你們承受很大社會壓力,一面親手製造那些社會壓力


    以上我檢討了真愛立約主要的三種倡議理由。我是自由主義者,關於性愛,我主張,在謹守對伴侶的承諾、知情合意的前提下,婚前性行為、多重性伴侶、同性愛、多P和各式各樣玩法都沒有道德問題。對於我的論點,你不該照單全收。你應該要注意到,有一些地方依舊需要經驗證據支持,例如性病防治方案的選擇。你也必須知道這些論點可能有疏漏、不周全的考慮,以及來自我明確立場的偏見。這些論點都需要進一步討論,包括下面三個重要的問題:

    若你想要了解我對於相關議題的其它補充,可以參考「反守貞地圖」。暑假哲學營詳情請見此

    NOTE

    1. 為了避免性病而守貞,應該還不至於造成歧視,因為那不代表其它性愛觀比較低級,也不會影響別人的權益。

    6.04.2013

    反守貞地圖

    我支持性交易自由,我相信婚前守貞的觀念和宣傳正在造成災難。這些結論不是憑空想像,這篇文章列出可供參考的相關論點。

    概論

    整個想法的大致摘要,圖文並茂,非常推薦:

    對自己的壓迫

    在台灣,反對性交易並支持守貞的想法當中最激烈的那些,來自保守的性價值觀,然而,皈依這種價值觀的女性受到的束縛多於這種價值觀帶給她們的好處: 她們也因為這種價值觀而更容易受傷害,例如被強暴之後的創傷: 這種糟糕後果不是我幻想的,在美國有實例:

    對別人的壓迫

    這些保守的價值觀不僅讓當事人難受,也慫恿他們壓迫其他人。(1)即使不認為貞潔需要維護的人,也必須受到來自守貞眼光的社會壓力;(2)保守價值觀的提倡者把貞操和真愛、婚姻綁在一起,這是對多元性傾向的歧視。 性保守人士主張,就算不論守貞本身是否有價值,著眼於社會觀感,我們也有理由拒絕淫亂。問題是,這些社會觀感,就是性保守人士製造的,他們擺出一副「我都是為你好」的嘴臉,但完全就是球員兼裁判:

    瑣碎論點

    關於性病: 反對性交易的人常說性交易通常是女性不得已的選擇,如果她們的處境不是那麼糟糕,她們不會考慮從娼。是的你沒看錯,這些人保護從娼婦女的方法,是把她們最好的營生選項拿掉。 另一種反對性交易自由的話術,是質問對方「你那麼支持性交易,如果你女兒去做妓女,你應該會很高興吧?」 守貞觀念無孔不入,不可不防:

    母體觀點:2013暑假簡單哲學營

    開放報名啦!